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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521MA2D5NH27A | 建设单位法人:林炳团 |
| 朱航波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省**市**县阜溪街道中兴北路898号 |
| 新增年产800万片彩石金属瓦搬迁扩建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66-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金属工具制造;集装箱及金属包装容器制造;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建筑、安全用金属制品制造;搪瓷制品制造;金属制日用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352-C3352-建筑装饰及水暖管道零件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阜溪街道中兴北路898号 |
| 经度:119.967511 纬度: 30.560773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4-02 |
| 湖德环建备〔2024〕1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521MA2D5NH27A001W |
| 2024-04-15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600 |
| 60 | 运营单位名称:**** |
| ****0521MA2D5NH27A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521MA2D5NH27A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501MA28CE2G5X | 竣工时间:2024-04-29 |
| 2024-04-30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4-30 |
| 2025-04-2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5-20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 |
| 迁建 | 实际建设情况:迁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租赁华****公司闲置的4#厂房1楼进行生产组织。 该厂房只有一层,厂区由北向南依次为办公区域、液压机区、**区、原材料钢卷仓库、剪边区、水性胶水区、原材料砂区、喷胶撒砂淋胶烘干生产线、成品区、打包区、危废仓库,一般固废仓库设置在水性胶水区内,而危废仓库则位于成品区的东南侧。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租赁华****公司闲置的4#厂房1楼进行生产组织。 该厂房只有一层,厂区由北向南,由西向东依次为办公区、水性胶水区、原材料砂区、喷胶上砂烘干生产线区、空压机区、危废仓库、一般固废暂存区、成品区、液压机区、剪边区、**区、打包区、原材料钢卷区、折弯区。 |
| 建设地点与环评审批一致,总平面布置与环评审批部分不一致,变化如下:环评审批本项目租赁华****公司闲置的4#厂房1楼进行生产组织。该厂房只有一层,厂区由北向南依次为办公区域、液压机区、**区、原材料钢卷仓库、剪边区、水性胶水区、原材料砂区、喷胶撒砂淋胶烘干生产线、成品区、打包区、危废仓库,一般固废仓库设置在水性胶水区内,而危废仓库则位于成品区的东南侧;实际本项目租赁华****公司闲置的4#厂房1楼进行生产组织。该厂房只有一层,厂区由北向南,由西向东依次为办公区、水性胶水区、原材料砂区、喷胶上砂烘干生产线区、空压机区、危废仓库、一般固废暂存区、成品区、液压机区、剪边区、**区、打包区、原材料钢卷区、折弯区。上述变化未导致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变化且新增敏感点的情况。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下料、剪切—剪花边—冲压成型—喷胶—撒砂—淋胶—烘干—冷却—检验 | 实际建设情况:下料、剪切—剪花边—冲压成型—喷胶—撒砂—淋胶—烘干—冷却—检验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气:①撒砂粉尘:撒砂设备整体密闭,且在撒砂工序设置集气罩对废气进行收集,废气经收集后通过管道引入一套布袋除尘装置进行处理,尾气通过一根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未收集的烧结砂通过加强车间封闭措施,90%撒砂粉尘自然沉降在车间内,集中收集后重复使用,剩余10%的撒砂粉尘无组织排放;②挥发废气:烘干工序在密闭烘道内进行,仅预留瓦片进、出口通道,烘道进、出口上方设置集气罩+软帘密闭;喷胶、淋胶工序基本密闭,仅预留瓦片进出空间,并在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后经“除雾干燥+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尾气通过1根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③天然气燃烧废气:产生的天然气燃烧废气与挥发废气共用一根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 废水:生活污水经出租方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处理厂处理后排放。 固废:一般固废仓库位于水性胶水区内,面积约15m2。危废仓库位于厂房内南侧,面积约25m2。 噪声:合理布置设备位置,选用噪声低、振动小的设备;安装隔声门窗。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①撒砂粉尘:撒砂设备整体密闭,且在撒砂工序设置集气罩对废气进行收集,废气经收集后通过管道引入一套布袋除尘装置进行处理,尾气通过一根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未收集的烧结砂通过加强车间封闭措施,90%撒砂粉尘自然沉降在车间内,集中收集后重复使用,剩余10%的撒砂粉尘无组织排放;②挥发废气:烘干工序在密闭烘道内进行,仅预留瓦片进、出口通道,烘道进、出口上方设置集气罩+软帘密闭;喷胶、淋胶工序基本密闭,仅预留瓦片进出空间,并在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后经“除雾干燥+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尾气通过1根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③天然气燃烧废气:产生的天然气燃烧废气与挥发废气共用一根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 废水:生活污水经出租方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处理厂处理后排放。 固废:一般固废仓库位于厂区中部,面积约15m2。危废仓库位于厂房外东北侧,面积约10m2。 噪声:合理布置设备位置,选用噪声低、振动小的设备;安装隔声门窗。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0288 | 0.054 | 0.054 | 0.0288 | 0 | 0.054 | 0.025 | |
| 0.015 | 0.022 | 0.022 | 0.015 | 0 | 0.022 | 0.007 | |
| 0.001 | 0.001 | 0.001 | 0.001 | 0 | 0.001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06 | 0.111 | 0.12 | 0.06 | 0.06 | 0.111 | -0.009 | / |
| 0.561 | 0.244 | 1.122 | 0.561 | 1.122 | 0.244 | -1.439 | / |
| 0.312 | 0.324 | 0.445 | 0.312 | 0.133 | 0.324 | -0.121 | / |
| 0.076 | 0.427 | 0.729 | 0.076 | 1.306 | 0.427 | -0.955 | / |
| 1 | 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 | 化粪池 | 已监测 |
| 1 | 撒砂粉尘:撒砂设备整体密闭,且在撒砂工序设置集气罩对废气进行收集,废气经收集后通过管道引入一套布袋除尘装置进行处理,尾气通过一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未收集的烧结砂通过加强车间封闭措施,90%撒砂粉尘自然沉降在车间内,集中收集后重复使用,剩余10%的撒砂粉尘无组织排放 | 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颗粒物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撒砂粉尘:撒砂设备整体密闭,且在撒砂工序设置集气罩对废气进行收集,废气经收集后通过管道引入一套布袋除尘装置进行处理,尾气通过一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未收集的烧结砂通过加强车间封闭措施,90%撒砂粉尘自然沉降在车间内,集中收集后重复使用,剩余10%的撒砂粉尘无组织排放 | 已监测 | |
| 2 | 挥发废气:烘干工序在密闭烘道内进行,仅预留瓦片进、出口通道,烘道进、出口上方设置集气罩+软帘密闭;喷胶、淋胶工序基本密闭,仅预留瓦片进出空间,并在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后经“除雾干燥+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尾气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产生的天然气燃烧废气与挥发废气共用一根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 | 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1中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表6中规定的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浓度还应同时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限值中的特别排放限值;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从严执行《关于印发**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浙环函〔2019〕315号中规定的暂未制定行业排放标准的,颗粒物排放限值不高于30mg/m3,氮氧化物排放限值不高于300mg/m3,二氧化硫排放限值不高于200mg/m3的要求;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挥发废气:烘干工序在密闭烘道内进行,仅预留瓦片进、出口通道,烘道进、出口上方设置集气罩+软帘密闭;喷胶、淋胶工序基本密闭,仅预留瓦片进出空间,并在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后经“除雾干燥+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尾气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产生的天然气燃烧废气与挥发废气共用一根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 | 已监测 |
| 1 | 合理布置设备位置,选用噪声低、振动小的设备;安装隔声门窗。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 合理布置设备位置,选用噪声低、振动小的设备;安装隔声门窗。 | 已监测 |
| 1 | 一般固废应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的有关规定(采用库房、包装工具(罐、桶、包装袋等)贮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过程的污染控制,其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固废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要求。 | 固体废物处置依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和《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7-2019)来鉴别一般工业废物和危险废物。 根据固废的类别,一般固废在按照《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工业固体废物管理条款要求执行,其贮存场所应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不得形成二次污染;危险废物在厂区内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的相关要求。此外,对危险废物的转移处理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交通运输部令第23号)执行。 |
| 依托出租方化粪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依托出租方化粪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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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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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颗粒物通过“以新带老”量削减后按照1:1进行区域削减替代,削减替代量为0.133t/a;VOCs总量通过“以新带老”量削减后按照1:2进行区域削减替代,削减替代量为1.306t/a;NOX总量通过“以新带老”量削减后按照1:2进行区域削减替代,削减替代量为1.122t/a;SO2总量通过“以新带老”量削减后按照1:1进行区域削减替代,削减替代量为0.060t/a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颗粒物通过“以新带老”量削减后按照1:1进行区域削减替代,削减替代量为0.133t/a;VOCs总量通过“以新带老”量削减后按照1:2进行区域削减替代,削减替代量为1.306t/a;NOX总量通过“以新带老”量削减后按照1:2进行区域削减替代,削减替代量为1.122t/a;SO2总量通过“以新带老”量削减后按照1:1进行区域削减替代,削减替代量为0.060t/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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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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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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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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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