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省义务教育条例》《****办公室关于推进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及学前教育招生入学(园)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5〕58号)《****政府关于修订印发**县**民积分管理办法的通知》(善政发〔2024〕11号)等文件精神,为****学校招生工作,切实保障我县适龄儿童、少年依法入学,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招生原则,现公布2025年嘉****学校招生办法,请遵照执行。
一、新生入学的基本条件
(一)一年级新生
2019年8月31日之前出生且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二)七年级新生
符合入学条件的2025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二、登记报名方式
2025年**县义务****学校继续实行同步招生。每名符合入学条件的适****学区内(或符合****学校登记报名,****学校的同时再选择一所符****学校进行登记报名,均为网上登记报名。
三、****学校招生
****学区划分
2025****学区划分详见附件1,****学区划分详见附件2。
(二)招生类别与录取原则
****学校****学区内“房户一致”户籍生、学区内户籍生、本县户籍房产生、非本县户籍房产生、其他形式落户生、非本县户籍积分生、政策生七个类别。前六类严格按照“房户一致优先、类别靠前优先、按户籍或产权证取得时间排序、按积分高低排序”的原则(简称“两优先、两排序”)按类别按顺序分批依次录取。
1.学区内“房户一致”户籍生
****学区****社区家庭户户籍且父母(****学区内有住宅产权房(已取得住宅不动产权证或住宅房产证),或适****学区****社区)家庭户户籍。
2.学区内户籍生
****学区****社区家****学区内有住宅产权房(已取得住宅不动产权证或住宅房产证)。
****学校招生计划人数时,按照“先按类别靠前优先,再按户籍迁入时间先后顺序”的原则录取。****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有余****学校。
3.本县户籍房产生
****学区外本县家庭户户籍且父母(****学区内有住宅产权房(已取得住宅不动产权证或住宅房产证)。
4.非本县户籍房产生
新生具有县外户籍但父母(****学区内有住宅产权房(已取得住宅不动产权证或住宅房产证),且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一方已取得当年度**县新居民积分。
当第三、****学校招生计划人数时,按照“先按类别靠前优先,再按住宅房产权证取得时间先后顺序”的原则录取。未****教育局公布的有招生余****学校预登记。
5.其他形式落户生
新生在2020年5月1日之后随父母迁入本县的集体户户籍或以“租赁房屋”、“无房挂靠”等其他形式落户本县。
****学校招生计划人数时,按照“户籍迁入时间先后顺序”的原则录取。未****教育局公布的有招****学校预登记。
6.非本县户籍积分生
新生具有县外户籍且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本县无住宅产权房,但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一方已取得当年度**县新居民积分。
****学校招生计划人数时,按“积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若出现积分相同时,再按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办理的**省居住证时间先后顺序进行排名。未录取的新****学校面向积分生的第二轮招生。
7.政策生
虽非学区户籍,但符合我县及上级有关政策规定的起始年级学生,即为政策许可生(简称政策生)。
具体办理办法详见《2025年**县义务教育阶段政策类学生具体对象、办理需要材料及申办流程》(附件5)。
(三)登记时间与录取注册
1.前四类:学区内“房户一致”户籍生,学区内户籍生,本县户籍房产生,非本县户籍房产生
(1)登记时间。符合前四类资格的新生于6月4日(周三)至6月7日(周六)期间通过“**县学生入学(入园)报名系统”预登记,每名新生只能填报1****学校。具体网上报名流程另行通知。
(2)验证录取。学校于6月13日(周五)将预录取情况以短信形式通知家长,并于当日公布审核通过的预录取名单。符合录取条件的第一、二类新生和家长于6月14****学校验证注册,符合录取条件的第三、四类新****学校验证注册。
验证注册时须提交下列原件和复印件:①户口簿;②出生证;③学区内父母住宅房产证(或住宅不动产权证)(第一、三、四类),或祖辈住宅房产证(或住宅不动产权证)(第二类);④当年度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一方《**县新居民积分卡》(第四类);⑤幼儿园大班《幼儿发展情况报告册》或小学六年级成长记录手册(或《综合素质及学业成绩报告单》)。
(3)统筹分流。学校于6月15日(周日)对未录取的新生按类别按顺序进行统筹分流或到****学校预登记,新生和家长于6月16日(****学校验证注册。
(4)上报备案。学校于6月16日(周一)将本轮正****教育局审核备案。
2.第五、六类:其他形式落户生、非本县户籍积分生
(1)第一轮报名与录取
①公布计划。****学校面向第五、六学****教育局根据学校招生情况公布,招生学校于6月17日(周二)前由通过微信公众号、校门口张贴等途径向社会公布。
②登记时间。符合此两类资格的新生于6月18日(周三)至6月20日(周五)期间通过“报名系统”预登记,每名新生只能填报本区域内1****学校(其中魏塘街道和罗星街道区域实施统筹招生),具体网上报名流程另行通知。
③验证录取。学校于6月28日(周六)将预录取情况以短信形式通知家长,并于当日公布审核通过的预录取名单。符合录取条件的新生和家长于6月29****学校验证录取注册。学校于6月30日(周一)将本轮正****教育局审核备案。
验证注册时须提交下列原件和复印件:①户口簿;②出生证;③当年度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一方《**县新居民积分卡》(第六类);④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相关此类房产证或租赁房屋证明(或住宅不动产权证)(第五类);⑤幼儿园大班《幼儿发展情况报告册》或小学六年级成长记录手册(或《综合素质及学业成绩报告单》)。
(2)第二轮补报与补录
①登记时间。第一轮未录取的非本县户籍积分生于7月2日(周三)至7月3日(周四)期间通过“报名系统”预登记,每名新生只能填报全县范围内有空余学位1****学校。
②验证录取。学校于7月4日(周五)将预录取情况以短信形式通知家长,并于当日公布审核通过的预录取名单。新生和家长7月5****学校验证注册。学校于7月7日(周一)将本轮正****教育局审核备案。
3.政策生
(1)递交材料。政策生材料由相关部门审核后于6月5****教育局;
(2)验证录取。县教育局于6月10日(周二)前完成审核和统筹安排,符合录取条件的新生和家长于6月14日(周****学校验证注册。后续有符合入学条件的于8月5日(周二)验证注册。
验证注册时须提交下列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出生证,积分卡(或居住证),幼儿园《幼儿发展情况报告册》或小学成长记录手册(或《综合素质及学业成绩报告单》)等原件和复印件。
****学校注册验证时间统一为上午8:00—11:30,下午1:00—5:00。
(四)其他相关规定
1.由于历史原因和其他特殊因素,魏塘、罗星、**三街道下列区域和对象,今年新生入学可采取过渡性办法:
①原有协议的村或户,今****学区****学校任选。
②户****社区的初中七年级新生可在嘉****大学****学校任选。
2.****车站路以西符合前四类登记条件的一****大学****学校****小学南校区进行预登记。****社区晋阳路以北**大道以北符合前四类条件的一年级、七年级****大学****学校****大学****学校进行预登记。****社区符合前四类登记条件的一年级新生可****学校****小学西校区进行预登记,符合前四类登记条件的七年级新生可****学校****中学进行预登记。
3.罗星街道科技大道以南伍子塘****社区代****分社区的城市住宅小区,符合前四类入学登记条件的一年****大学****学校亭桥小学进行预登记,符合前四类入学登记条件的****大学****学校进行预登记。
罗星街道科技大道以南伍子塘****社区代****分社区的城市住宅小区,符合前四类入学登记条件的一、七年级新生,****学校进行预登记。
4.户籍、住宅房产权证、积分卡等相关证明材料的截止日期为5月31日;住宅产权房指房屋用途为住宅且已取得住宅房产证(或住宅不动产权证);父母(****学区有住宅产权房的,占有份额须达到51%及以上。
5.新生长幼随学。根据浙教办函〔2025〕58号文件要求并结合我县实际,新生“幼随长学”规定如下:同一户家庭****小学、初中各属于一学段)的学生申请“幼随长”入学时可适当照顾,公办学校同学段同批次优先录取。同时,《关于****学校“长幼随学”服务的通知》(善教办基〔2022〕99号)作废。
6.年满6周岁儿童确因身体状况不能当年度入学的,家****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学校办理延缓上学手续,****教育局基教科和镇(街道)文教办备案。
7.全面保障本县户籍适龄残障儿童、少年入学。学校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障儿童、少年随班就读,适龄视障****学校报名入学、中度听障持证儿童****学校报名入学、中度智障****学校报名入学(具体见招生简章),适龄重度残障儿童、****学校负责送教上门。
8.2025年6月1日至8月15日间户籍迁移到魏塘、罗星、**街道的起始年级家庭户户籍新生不适用此次****学区划分规定,****学校在8月15日统一预登记后于8月18****教育局(逾期的****教育局登记),****学校**统筹安排入学。
四、****学校招生
****学校
****学校、****学校。
(二)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学校招生报名:
1.学生本人或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具有**县户籍;
2.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持有**县的住宅房产证(或住宅不动产权证);
3.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已取得当年度**县新居民积分或持有在**办理的有效《**省居住证》;
4.****幼儿园****小学六年级学籍;
5.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符合本县有关在****学校入学优待政策的子女。
(三)优待对象
1.政策生
(1)根据《**市人才子女入学安置实施办法(试行)》(嘉教〔2018〕109号)和《****市委****小组 ****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嘉人社〔2020〕67号)精神,顶尖人才和国家级高端人才(即嘉人社〔2020〕67号文件中的A类、B类人才)子女,浙政联〔2013〕2号文件第三条第(一)(二)款确定的军人子女、浙应急人事〔2019〕37号文件和浙公通字〔2017〕61号文件确定的参照浙政联〔2013〕2号文件第三条第(一)(二)款有关条件优待人员的子女;
(2)****学校的举办者子女(自然人子女或民营企业法人单位的直接持股股东子女);
(3)****学校实际工作一年及以上的教职工子女;
(4****学校****政府部门有协议或约定的新生。
以上四类申请入读****学校的,在履行资格审核、****教育局审查后,可在招生计划内优先录取。
2.直升生
****学校小学****初中部就读的新生。
(四)登记时间与录取注册
1.政策生与直升生
(1)登记时间。****学校优先录取条件的政策生于6月2****学校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学校报名条件的政策生和直升生于6月4日(周三)至6月7日(周六)内通过“**县新生入学(入园)报名系统”预登记,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验证录取。学校审核材料并公示,公示不少于3天,****教育局审查备案。政策生和直****学校于6月9日(周一)录取,并公布录取名单。家长和学生于6月11****学校验证注册。
****学校初****小学部直升名额的,实行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其初****小学部直升名额的,****学校招生录取规则面向审批地统一招录。
(3)上报备案。学校于6月12日(周四)将录取的政策生****教育局审核备案。
2.电脑派位生
(1)登记时间。****学校其它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于6月4日(周三)至6月7日(周六)内通过“**县新生入学(入园)报名系统”预登记,每名适龄儿童少年只能填报县内1****学校。具体网上报名流程另行通知。
(2)验证录取。民办学校于6月10日(周二)根据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进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或一次性全部录取,将录取情况以短信形式通知家长,并公布录取名单。家长于6月11日(周三)完成确认录取或放弃和补录取,家长和学生于6月12日(周****学校验证注册。
(3)录取程序
①若报名人数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符合条件的报名对象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电脑随机派位录取须有公证机构参加,全程接受社会监督,派位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②若报名人数未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实行一次性全部录取。****学校补招时,如果报名人数超过补招人数的,也要实行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
③****学校录取的学****学校相对应批次进行录****学校预登记。
(4)上报备案。学校于6月16日(周一****教育局审核备案。
(5)第二轮补报。第一轮未完****学校,****教育局申请,开展第二轮招生工作。符合登记条件的新生于6月18日(周三)起通过“**县新生入学(入园)报名系统”预登记,每名适龄儿童少年只能填报县内1****学校。学校完成录取后,****学校验证注册。
(五)公布招生简章
****教育局****学校招生简章(含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流程、收费标准、办学特色等),于6月1****教育局职成教科和基教科审批。相关招生信息在“**县新生入学(入园)报名系统”等平台公布。
五、****学校招生计划与班额
(一)招生计划。****教育厅****学校招生的相关规****学校的招生计划,招生计划见附件3、4。
(二)控制班额。****学校必须严格按核定的招生计划实施招生,不得突破招生计划或扩大班额。从严控制起始年级班额,小学、初中班额分别不得超过45人、50人。
六、学生转学的相关规定
(一)本县户籍转学生
1.转学条件
(1)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我县购买住宅房产后将子女户籍迁入该住宅房产内,****学校、****学校****学校就读的适龄学生。
(2)所有符合转学****教育局统****学校。
2.登记时间与录取注册
(1)登记时间。符合资格的适龄学生于8月1日(周五)至8月2日(周六)通过“**县新生入学(入园)报名系统”的转学模块进行预登记,具体网上登记流程另行通知。
(2)登记材料。户口簿(父或母,小孩户籍都在住宅房产内),出生证,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住宅房产证(或住宅不动产权证),成长记录手册或《综合素质及学业成绩报告单》,****学校并盖章的“学生基本信息表”(**电子学籍注册的学生基本信息)。
(3)验证录取。县教育局于8月6日(周三)统筹安置转学生。转学生和家长于8月7****学校登记验证。学校于8月8日(周五****教育局审核备案。
3.长幼随学
****学区内家庭户且父母(****学区内有住宅产权房(已取得住宅不动产权证或住宅房产证),在学校有空余学位下优先照顾实行“长幼随学”(“幼随长”或“长随幼”),优先录取。
(二)非本县户籍转学生
公办学校在招收户籍转学生和统筹分流转学生后,在不突破基准班额下仍有余位。按照省民生实事要求,****学校,父母一方或本人持有我县居住证、符合我县随迁子女转学基本条件的农民工随迁子女,****学校就读的,100%保障提供相应的转学公办学位。
(三)其他规定
1.户籍、住宅房产权证、积分卡等相关证明材料的截止日期为当年度7月31日。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住宅产权房的,占有份额须达到51%及以上。
2.毕业班学生一般不予转学。学生在休学期间不准转学。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学校之间不准转学。****学区转学)原则上应在暑期进行,并在学期初两周内将手续办理完毕。无特殊原因,其他时间不予办理。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成立由书记、校长****领导小组,确定招生工作具体责任人。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主体责任。****小组名单和招生方案于6月3日****教育局基教科周峰老师处备案。
(二)严肃招生纪律。各学校要严格招生纪律、严格录取程序、严格执行计划、严格控制班额。各校要强化政策宣传、公开招生信息,公布招生咨询电话,认真做好各类咨询、信访工作。县教育局基教科咨询电话:****2660(6-8月)、****2521、****2522、****2519、****2525、****5643。
(三)强化工作监督。县教****学校****小组并设立违规招生举报投诉电话,电话号码:****2606。受理、查处有关违规招生的举报和投诉。对违规招生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各学校要加强对招生工作全过程监管,全流程服务。
本办****教育局。
附件:1.2025****初中****学区划分表
2.2025****小学****学区划分表
3.2025年嘉****初中七年级招生计划
4.2025年嘉****小学一年级招生计划
5.2025年**县义务教育阶段政策类学生具体对象及申办流程
6.**县军人(含国家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享受教育优待审批表
7.**县其它政策性照顾人员子女入学审批表
8.**县人才子女入学申请表
2025年5月29日
****教育局
附件1:
2025****初中****学区划分表
| 学 校 | ****社区、村) |
| ****中学 | 瓶山社区 谈公社区 ****社区 **社区 浒弄社区 西门社区 镇北社区 车站社区 庄港社区 国庆村320国道以**分 南北暑村 梁桥村 长秀村 三里桥村 |
| ****中学 | 柳洲社区 玉兰社区 日晖社区 **社区 嘉辰社区 香山社区320国道以**分 西项社区320国道以**分 金嘉社区 魏南社区人民大道以北柳洲公园以西部分 李家社区人民大道以北柳洲公园以北部分 钱桥社区人民大道以北柳洲公园以北部分 城桥社区 **社区 |
| ****学校 | 南桥社区 香山社区320国道以北部分 西项社区320国道以北部分 智果村 中寒圩村 魏中村 里泽村 国庆村320国道以北部分 |
| ****中学 | 晋阳社区 南门社区 子胥社区 泗洲社区 **社区 星辰社区 归谷社区白**港以北部分 城南社区 和合社区 **社区 厍浜村 |
| ****学校 | 星辰社区 罗星街道科技大道以南伍子塘****社区代管区域) 归谷社区白**港以**分 鑫锋村 |
| ******学校 | 绿洲社区 **社区 **社区 星河社区 罗星街道科技大道以南伍子塘****社区代管区域) 亭桥村 马家桥村 |
| ****大学****学校 | 新嘉社区 新联社区 魏南社区人民大道以南柳洲公园以**分 李家社区人民大道以南柳洲公园以**分 钱桥社区人民大道以南柳洲公园以**分 嘉湖社区 惠丰社区 |
| ****大学****学校 | 惠丰社区晋阳路以北**大道以北部分 阳光社区 惠园社区 ****社区 张汇社区 ****社区 优家村 惠通村 曙光村 大泖村 **村 新润村 |
| ****大学****中学****学校 | 网埭港村 虹桥村 枫南社区 枫南村 毛家社区 |
| **五中 | **街道符合入学条件的新生(详见该校招生简章) |
| ****学校 | 魏塘、罗星街道符合入学条件的新生(详见该校招生简章) |
| 各镇初中 | ****学区进行招生 |
附件2:
2025****小学****学区划分表
| 学 校 | ****社区、村) |
| ****小学 | **社区 嘉辰社区 金嘉社区 城桥社区 **社区 车站社区 香山社区320国道以**分 西项社区320国道以**分 国庆村320国道以**分 |
| ****学校 | 南桥社区 香山社区320国道以北部分 西项社区320国道以北部分 智果村 中寒圩村 魏中村 里泽村 国庆村320国道以北部分 |
| ****小学 | 庄港社区 南北暑村 梁桥村 长秀村 三里桥村 |
| ****小学(北校区) | 玉兰社区油车港河以西部分 晋阳社区 ****社区 魏南社区人民大道以北柳洲公园以西部分 |
| ****小学(南校区) | 新嘉社区 新联社区 绿洲社区 魏南社区人民大道以南柳洲公园以**分 钱桥社区人民大道以南柳洲公园以**分 李家社区人民大道以南柳洲公园以**分 |
| ****小学(东校区) | 谈公社区 日晖社区 柳洲社区 玉兰社区油车港河以东部分 钱桥社区人民大道以北柳洲公园以北部分 李家社区人民大道以北柳洲公园以北部分 |
| ****小学(西校区) | **社区 星辰社区 和合社区世纪大道以**分 |
| ****学校 | 星辰社区 罗星街道科技大道以南伍子塘****社区代管区域) 归谷社区白**港以**分 鑫锋村 |
| ******学校 | ****车站路以西部分 **社区 **社区 |
| ****集团吴镇小学 | 瓶山社区 南门社区 子胥社区晋阳路以**分 子胥社区伍子塘河以东部分 城南社区 |
| ****集团硕士小学 | **社区 浒弄社区 西门社区 镇北社区 子胥社区晋阳路以北且伍子塘河以西部分 |
| ****集团泗洲小学 | 泗洲社区 归谷社区白**港以北部分 和合社区世纪大道以北部分 **社区 厍浜村 |
| ****大学****学校亭桥小学 | 星河社区 罗星街道科技大道以南伍子塘****社区代管区域) 亭桥村 马家桥村 |
| ****大学****学校 | 嘉湖社区 惠丰社区 |
| ****大学****学校 | 惠丰社区晋阳路以北**大道以北部分 阳光社区 惠园社区 ****社区 张汇社区 ****社区 优家村 惠通村 曙光村 |
| ****大学****中学****学校 | 网埭港村 虹桥村 枫南社区 枫南村 毛家社区 |
| ****小学 | **村 大泖村 新润村 |
| ****小学 | **街道符合入学条件的新生(详见该校招生简章) |
| ****学校 | 魏塘、罗星街道符合入学条件的新生(详见该校招生简章) |
| ****学校 | 县内持证户籍智障新生(详见该校招生简章) |
| 各镇小学 | ****学区进行招生 |
注:上述学区,****学校、布局调整、招生容量等因素进行适度调整,****学区划分作为购房依据。
附件3:
2025年嘉****初中七年级招生计划
| 学 校 | 计划班级数 | 备注 |
| ****中学 | 10 |
|
| ****中学 | 13 |
|
| ****学校 | 5 |
|
| ****中学 | 15 |
|
| ****学校 | 4 |
|
| ******学校 | 12 |
|
| ****学校 | 5 |
|
| ****大学****学校 | 14 |
|
| ****大学****学校 | 7 |
|
| ****大学****中学****学校 | 4 |
|
| ****中学 | 8 |
|
| **世外教****中学 | 7 |
|
| ****学校 | 7 |
|
| ****学校 | 3 |
|
| ****中学 | 2 |
|
| ****大学****中学 | 8 |
|
| ****中学 | 7 |
|
| ****学校 | 7 |
|
| ****学校 | 10 | 含直升生 |
| ****学校 | 8 | 含直升生 |
| 合 计 | 156 |
|
附件4:
2025年嘉****小学一年级招生计划
| 学 校 | 计划班级数 | 备注 |
| ****小学 | 6 |
|
| ****学校 | 5 |
|
| ****小学 | 6 |
|
| ****学校 | 6 |
|
| ****小学教育集团北校区 | 4 |
|
| ****小学教育集团南校区 | 7 |
|
| ****小学教育集团东校区 | 5 |
|
| ****小学教育集团西校区 | 7 |
|
| ****学校 | 4 |
|
| ******学校 | 8 |
|
| ****集团吴镇小学 | 5 |
|
| ****集团泗洲小学 | 7 |
|
| ****集团硕士小学 | 4 |
|
| ****大学****学校亭桥小学 | 5 |
|
| ****大学****学校 | 8 |
|
| ****大学****学校 | 7 |
|
| ****大学****中学****学校 | 4 |
|
| ****小学 | 7 |
|
| ****小学 | 2 |
|
| ******小学 | 5 |
|
| ****小学 | 3 |
|
| ****小学****小学 | 1 |
|
| ****学校 | 7 |
|
| ****学校 | 2 |
|
| ****小学****小学 | 2 |
|
| ****小学 | 1 |
|
| ****小学 | 1 |
|
| ****大学****小学 | 6 |
|
| ****小学 | 2 |
|
| ****小学 | 2 |
|
| ****小学 | 2 |
|
| ****小学 | 2 |
|
| ****学校 | 6 |
|
| ****学校 | 2 |
|
| ****学校 | 4 |
|
| 合计 | 155 |
|
注:各学校(校区)实际招生班级数将视符合条件报名人数确定。
附件5:
2025年**县义务教育阶段政策类学生具体对象、
办理需要材料及申办流程
一、政策类学生具体对象
1.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军人子女、当年度军转干部子女、****救援队伍人员子女;
2.**英烈、因公牺牲伤残人民警察子女、援疆援藏援青干部子女;
3.外商投资企业主子女、外商投资企业高级管理人才子女;
4.台商和台籍员工子女、华侨子女;
5.台企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骨干子女;
6.“外商直通卡”持卡人子女;
7.**县领军人才“金卡”持证人子女、示范区太浦英才卡子女,海外高******厅监制的《**省海外高层次才人居住证》)子女;
8.《**县人才子女入学安置实施办法》(善教基〔2024〕49号)规定符合条件的人才子女;
9.符合条件的内资企业相关人员的子女〔一是投资在5000 万元及以上的企业主(含投资者)子女;二是投资在1亿元及以上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副总经理以上)子女;三是企业聘请的具有副高、高级技师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历的高端人才、本县培育引进千人(万人)计划和列入“精英引领”计划的领军人才及创新团队核心成员的子女〕。
10.其他类政策生按原规定执行。
二、政策类学生办理需要提交的材料
1.学生家长书面入学申请;
2.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3.幼儿园大班《幼儿发展情况报告册》或小学六年级成长手册或《综合素质及学业成绩报告单》原件和复印件(插****学校学生成长手册或《综合素质及学业成绩报告单》);
4.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当年度的《**县新居民积分卡》、台胞须出具台胞证原件和复印件;现居住房产证明或租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外商投资企业高级管理人才,符合条件的内资企业高级管理和技术人才,台企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骨干等工作所在单位出具的任职聘任文件、聘书或聘任合同原件和复印件,符合条件的内资企业高级技术人才和台企高级技术骨干还需提供相关技术证书;
6.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证明原件〔驻**现役军人县由人武部出具,人才引进和当年度军转干部由县人社局出具,符合条件的内资企业高级管理和技术人才、外商企业****开发区或街道出具,台企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骨干由县台办出具,县农商****集团出具,县木雕城经营户由县木雕城出具)或有关有效证件(直通卡、**县领军人才“金卡”、**省海外高层次才人居住证、本县培育引进千人(万人)计划和列入“精英引领”计划的领军人才及创新团队核心成员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等〕。
三、政策类学生办理流程
个人或单位---→****教育局咨询---→向县教育局提交材料---→县教育局验收---→****教育局根据学校**进行统筹安排并报分管领导核准---→基教科开具有关联系入学证明材料---→根据相****学校****小学****学校报到****学校开具的《学生基本信息表》(或转学申请表),****学校签署“同意转出”及盖章)
四、主管部门集中办理要求
1.指定专门科室专人办理;
2.收集相关申请入学所需材料并进行初审;
3.出具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证明(证明样张见后);
4.****教育局提供的政策类学生申请安排入学登记表填写汇总相关信息并按每个申请人按顺序整理好材料;
5.材料于6月4****教育局。
附件6:
**县军人(含国家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享受教育优待审批表
(义务段)
| 军人 子女 基本 情况 | 姓 名 |
| 性 别 |
| 民 族 |
| 出生 年月 |
|
| 户 籍 所在地 |
| 拟入学校 | 1. 2. |
| 家 庭 住 址 |
| 电话 |
|
| 军人 基本 情况 | 军 人 姓 名 |
| 性 别 |
| 部职别 |
|
| 部队驻地 | 省(直辖市) 市(地区) 县(市、区)/属 类区 |
| 其他法 定监护 人情况 | 姓 名 |
| 性 别 |
| 电话 |
|
| 户 籍 所在地 | 区(县) 街道(乡镇) 社区(村) |
| 军人(含国家消防救援人员)类别(打“√”) | 一类: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部队军人( ),**军总部划定的二类(****部队军人( ),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 ),有子女后曾在上述地区和岗位工作累计满5年的军人( );二类:作战部队(“作战部队”系指担任战备值班****部队)军人( ),在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军总****部队工作的军人( ),有子女后曾在上述地区和岗位工作累计满5年的军人( ),因公牺牲军人和一至四级残疾军人( ),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 ),受正大军区级及以上表彰奖励的军人;三类:上述一类二类以外的其他军人( );国家消防救援人员()。 |
| 申请 理由 | 签名: 年 月 日 |
| ****机关意 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支队)或县(区) 人民武装部审核 意 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县教育局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注:此表一式三份,审核后,县教育局、****学校各一份。
×××同志为我县×××单位×××,担任×××职务,属于××类(指政策类型),该同志子女×××已在×××学校读完×××年级,现要求到×××学校就读×××年级,希望贵局给予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