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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开发区多仁地块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浦南三**侧工业地块周边道路工程招标文件,项目编号 ****(第2号)澄清文件如下:
1.原招标文件中第一章的7.监管机构:****建设局、****中心。更改为:7.监管机构:****建设局。
2.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投诉受理的具体部门及电话:****中心:0575-****0380
****建设局:0575-****7970
更改为: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投诉受理的具体部门及电话:****建设局:0575-****7970
3.其他内容不变。
第2号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的一部分,若与招标文件中的内容有重复之处,以第2号澄清文件为准,请投标单位及时下载。所修改的内容对投标单位具有同样的约束力,并按要求参加投标。
招标人:****(单位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单位盖章)
2025年6月 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