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路768号园区80KVA电力增容至250KVA配套设施采购及对接用户线路安装项目(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 扬子路768号园区80KVA电力增容至250KVA配套设施采购及对接用户线路安装项目(二次) | ||
| 招标人 | 名称 | **** | |
| 地址 | **市扬子大道768号 | ||
| 联系人及电话 | 叶来明 沈强139****6320 、152****8758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 | |
| 地址 | **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商务大厦6楼605室 | ||
| 联系人及电话 | 田甜 0550-****519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开标时间 | 2025年6月4日15时00分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牵头方:**** 成员方:**天能****公司 |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牵头方: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承装(修、试)五级资质 成员方: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乙级资质、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专业乙级资质 | ||
| 投标报价(元) | 113672.88元 | ||
| 项目经理 | 姓名 | 宋玉 | |
| 证书名称 | 机电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
| 证书编号 | 皖234****20895 | ||
| 设计负责人 | 姓名 | 曹杰 | |
| 证书名称 | 电气设计高级工程师 | ||
| 证书编号 | 243********1240555 | ||
| 工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0个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及验收完成 | ||
| 质量标准 | 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牵头方:**市****公司 成员方:******公司 |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牵头方:承装(修、试)五级资质 成员方: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乙级资质、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专业乙级资质 | ||
| 投标报价(元) | 118000元 | ||
| 项目经理 | 姓名 | 潘玉辉 | |
| 证书名称 | 高压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 | ||
| 证书编号 | T220********1164029 | ||
| 设计负责人 | 姓名 | 王奇超 | |
| 证书名称 | 注册电气工程师证书 | ||
| 证书编号 | DF****00284 | ||
| 工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0个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及验收完成 | ||
| 质量标准 | 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牵头方:****公司 成员方:**徽电****公司 |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牵头方: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承装(修、试)四级资质 成员方: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乙级资质、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专业乙级资质 | ||
| 投标报价(元) | 123000元 | ||
| 项目经理 | 姓名 | 殳元根 | |
| 证书名称 | 高压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 | ||
| 证书编号 | T341********5045035 | ||
| 设计负责人 | 姓名 | 王降降 | |
| 证书名称 | 电力工程师 | ||
| 证书编号 | 934********01098437 | ||
| 工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0个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及验收完成 | ||
| 质量标准 | 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2025年6月6日至2025年6月9日 | ||
| 代理服务相关费用 | 代理费:2000 元;评审费:1240元 |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材料递交至****,地址:**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大厦6楼605室,联系人:田甜,联系电话:159****5370。 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 提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书面提起投诉,书面投诉材料递交至**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大厦6楼605室,联系人:田甜,联系电话:159****5370。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对《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