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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6********309204K | 建设单位法人:齐敏华 |
| 康福元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回族自治区****** |
| **回族自****工业园区 |
| 5万吨高精度铝板带箔生产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65-有色金属压延加工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240-C3240-有色金属合金制造 |
| 建设地点: | **回族自治区****** ****园区****现有厂区 |
| 经度:105.63985 纬度: 37.5667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3-20 |
| 卫环函〔2025〕2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6********309204K002V |
| 2020-04-28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1000 |
| 1209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6********309204K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916********11779XK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1200MA7MKBRF31 | 竣工时间:2024-02-10 |
| 2024-03-20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6-20 |
| 2025-05-0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6-04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50506jB51K |
| 5万吨高精度铝板带箔生产建设项目,项目年产3600万m2/a铝基覆铜板(铸扎卷6.1149万t/a、冷轧卷5万t/a),产品方案根据市场需求进行调整,以年产3600万m2/a铝基覆铜板为目标,若铝基覆铜板的市场需求减小,铸轧车间生产的铸轧卷和冷轧车间生产的冷轧卷可直接外售。 | 实际建设情况:5万吨高精度铝板带箔生产建设项目,项目年产3600万m2/a铝基覆铜板(铸扎卷6.1149万t/a、冷轧卷5万t/a),产品方案根据市场需求进行调整,以年产3600万m2/a铝基覆铜板为目标,若铝基覆铜板的市场需求减小,铸轧车间生产的铸轧卷和冷轧车间生产的冷轧卷可直接外售。 |
| 与环评一致,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5万吨高精度铝板带箔生产建设项目环评设计建成后年产3600万m2/a铝基覆铜板(铸扎卷6.1149万t/a、冷轧卷5万t/a),建设铸轧车间、冷轧车间、铝基覆铜板车间及配套公辅工程,安装熔铝炉、铸轧机、轧辊车床、冷轧机、退火炉、真空层压机等设备。本项目计划总投资22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09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5.30%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建设规模与环评一致,实际建设投资约2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09万元,占实际总投资的5.75%。 |
| 较环评阶段投资减少1800万元,主要原因为铸轧车间1台30t矩形燃气熔铝炉、1台45t燃气保温炉及配套设备未建设、铝基覆铜板车间2条氧化线和2条涂胶线未建设,因此投资减少。企业现已建成的生产线已能够达到设计产能,未安装的生产线及设备用于生产其他规格的铸扎卷或作为备用炉体,不影响本项目总产能。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铸轧车间: 建设1座铸轧车间,建筑面积8874m2,H17m,位于厂区东北部。 铝及铝合金铸轧带材生产线: 生产方法:电解铝液/重熔用铝锭配料→熔铝炉熔炼→保温炉精炼→除气→过滤→铸轧→卷取→剪切→卸卷、打捆→检查→铸轧卷→送至冷轧车间。 主要设备:25t矩形燃气熔铝炉3台、30t矩形燃气熔铝炉1台;20t固定式电阻保温炉6台、45t燃气保温炉1台;电磁搅拌装置4台、铝熔体在线处理系统8套、铸轧机8台、铸嘴加热炉1台等。建设铝灰处理系统:20t倾翻式回转炉+冷灰桶1套。 冷轧车间: 建设1座冷轧车间,建筑面积19749m2,H=19m,位于厂区东北部。 铝板带材生产线: 生产方法:铸轧卷→冷轧→(重卷切边)→拉矫、清洗→精整→检查→铝板带材→送至铝基覆铜板车间。 主要设备:轧辊磨床2台、车床1台、冷轧机1台、切边机组1台、拉弯矫直机组1台、横切机组2台、卷材退火炉2台等。 铝基覆铜板车间: 建设1座铝基覆铜板车间,建筑面积24998.4m2,H=15m,位于冷轧车间南侧。 铝基覆铜板生产线: 生产方法:铝板除油氧化:除油→水洗→烘干→涂油氧化→烘干→固化→拉丝→水洗→烘干; 铜箔涂胶:制胶→涂胶→烘干→冷却→剪裁; 将上述两种预处理后的铜箔和铝板堆叠到一定数量后,置于真空层压机中进行热压合后裁板、包装 主要设备:氧化生产线10条、铜箔涂胶生产线10条、组合生产线6条、拆解生产线6条、裁切机6台、智能物流装置1套等。 制胶车间: 建设一座制胶车间,建筑面积379.44m2,H=9.6m,位于铝基覆铜板车间东侧,内设1条制胶生产线:3t溶解罐4座,0.7t溶解罐2座;3t、5t高剪罐各2座;1t调粘罐2座;10t使用罐2座,3t使用罐1座,12t使用罐3座 | 实际建设情况:铸轧车间: 建设1座铸轧车间,建筑面积8874m2,H17m,位于厂区东北部。 铝及铝合金铸轧带材生产线: 生产方法:电解铝液/重熔用铝锭配料→熔铝炉熔炼→保温炉精炼→除气→过滤→铸轧→卷取→剪切→卸卷、打捆→检查→铸轧卷→送至冷轧车间。 主要设备:25t矩形燃气熔铝炉3台;20t固定式电阻保温炉6台;电磁搅拌装置3台、铝熔体在线处理系统6套、铸轧机6台、铸嘴加热炉1台等。建设铝灰处理系统:20t倾翻式回转炉+冷灰桶1套。 冷轧车间: 建设1座冷轧车间,建筑面积19749m2,H=19m,位于厂区东北部。 铝板带材生产线: 生产方法:铸轧卷→冷轧→(重卷切边)→拉矫、清洗→精整→检查→铝板带材→送至铝基覆铜板车间。 主要设备:轧辊磨床2台、车床1台、冷轧机1台、切边机组1台、拉弯矫直机组1台、横切机组2台、卷材退火炉2台等。 铝基覆铜板车间: 建设1座铝基覆铜板车间,建筑面积24998.4m2,H=15m,位于冷轧车间南侧。 铝基覆铜板生产线: 生产方法:铝板除油氧化:除油→水洗→烘干→涂油氧化→烘干→固化→拉丝→水洗→烘干; 铜箔涂胶:制胶→涂胶→烘干→冷却→剪裁; 将上述两种预处理后的铜箔和铝板堆叠到一定数量后,置于真空层压机中进行热压合后裁板、包装 主要设备:氧化生产线8条、铜箔涂胶生产线8条、组合生产线6条、拆解生产线6条、裁切机6台、智能物流装置1套等。 制胶车间: 建设一座制胶车间,建筑面积379.44m2,H=9.6m,位于铝基覆铜板车间东侧,内设1条制胶生产线:2000L溶解槽2台,2000L高剪溶解槽2台,200L溶解槽2台,1000L调粘罐2台,5000L溶胶槽2台,10000L使用槽2台,2000L使用槽1台,10m3混合槽2台,10m3使用槽1台,3m3溶解罐1台 |
| 铸轧车间:1台30t矩形燃气熔铝炉、1台45t燃气保温炉、1台电磁搅拌装置、2套铝熔体在线处理系统、2台铸轧机未建设,其余无变化;企业现已建成的生产线已能够达到设计产能,未安装的两台炉体及其配套设备用于生产其他规格的铸扎卷或作为备用炉体,不影响本项目总产能。 铝基覆铜板车间:2条氧化线和2条涂胶线未建设,其余无变化;铝基覆铜板车间现已建成的生产线已能够达到设计产能,未安装的两条生产线用于生产其他规格的铝基覆铜板或作为备用生产线,不影响本项目总产能。 制胶车间:制胶车间内储罐数量、容量与储罐名称发生变更,由18台储罐变更为17台储罐。名称根据企业命名方式进行改变,储罐均为密闭储罐,形态未变,罐顶的废气收集方式未发生改变。制胶使用的DMF和环氧树脂年用量不变,因此制胶车间产生的污染物种类及数量不变,不属于重大变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二)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有组织排放部分:项目设置4个车间,6个排气筒。 铸轧车间废气:熔铝炉熔化废气、保温炉精炼废气分别经收集后,和天然气燃烧废气经一套高温除尘器处理,炉内安装低氮燃烧器;熔炼炉扒渣口烟尘和精炼炉扒渣口烟尘,分别经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铝灰处理系统回转炉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冷灰桶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以上所有废气经处理后汇集至1根23米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须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企业承诺从严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氯化氢和氟化物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标准。 冷轧车间废气:油雾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经静电式油雾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4米高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铝基覆铜板车间:氧化生产线:涂油氧化、烘干、UV固化工序产生的废气,分别经3套集气罩收集后,经“箱式除尘+活性炭吸附装置+活性炭催化氧化装置”处理,通过1根17米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须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企业承诺从严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非甲烷总烃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涂胶生产线:溶解、暂存、烘干过程产生的废气分别经集气风管收集;涂胶固化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集气风管收集;以上所有废气经收集后汇集至”水喷淋塔+TO装置”处理,通过1根20米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参照执行《电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631-2019)标准限值;二氧化硫须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企业承诺从严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 导热油炉废气:导热油锅炉设置低氮燃烧装置,通过1跟12米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企业承诺氮氧化物从严执行《**回族自治区空气质量改善”十四五”规划》; 危险废物贮存库废气:经负压收集装置收集后,经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1跟15米高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2)无组织排放部分: 清洁运输:运输车辆达到国六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据有环保备案登记标识。 厂区内无组织废气:挥发性有机物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表A.1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厂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氟化物、氯化氢、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 2、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和生产废水、去离子水系统排污水以及DMF回收****处理站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标准后回用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加强设备保养和维护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一般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公司: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铸轧车间和冷轧车间产生的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返回熔铸车间重熔回收利用,污水处理站废活性炭集中收集后外售处置,废滤料及废膜由厂家更换后带走。 **锦****公司: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铝基覆铜板车间及制胶车间产生的除尘灰、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废包装袋作为废旧**外售,车间地面清扫粉尘、UV光解后废催化剂、水喷淋塔环氧树脂胶沉渣、UV光固机废灯管集中收集后外售处置。 (2)危险废物处置措施 ******公司:二次铝灰、铸轧车间除尘灰、车间地面清扫粉尘、废布袋、废轧制油、废过滤介质(无纺布、硅藻土)、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抹布集中收集后暂存至危险废物贮存库,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含油污泥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 **锦****公司:废导热油、废液压油、废滤网、滤出物、除油工艺槽槽渣、废活性炭、回收DMF、废润滑油、废抹布集中收集后暂存至危险废物贮存库,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以上所有危险废物暂存于一座450平方米的危险废物贮存库。 5、分区防渗措施 项目进行分区防渗,危险废物贮存库、轧制油库、污水处理站、储罐区为重点防渗区,防渗性能应不低于6米厚等效粘土层、渗透系数小于等于1.0×10-7厘米/秒;生产车间、成品库、事故水池、循环冷却系统、辅助设施区等为一般防渗区,防渗性能应不低于1.5米厚等效粘土层、渗透系数小于等于1.0×10-7厘米/秒;其他区域须做好地面硬化。 | 实际建设情况: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有组织排放部分:项目设置4个车间,6个排气筒。 铸轧车间废气:熔铝炉熔化废气、保温炉精炼废气分别经收集后,和天然气燃烧废气经一套高温除尘器处理,炉内安装低氮燃烧器;熔炼炉扒渣口烟尘和精炼炉扒渣口烟尘,分别经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铝灰处理系统回转炉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冷灰桶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以上所有废气经处理后汇集至1根23米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须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企业承诺从严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氯化氢和氟化物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标准。 冷轧车间废气:油雾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经静电式油雾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4米高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铝基覆铜板车间废气:氧化生产线:涂油氧化、烘干、UV固化工序产生的废气,分别经3套集气罩收集后,经“箱式除尘+活性炭吸附装置+活性炭催化氧化装置”处理,通过1根17米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须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企业承诺从严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非甲烷总烃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涂胶生产线:溶解、暂存、烘干过程产生的废气分别经集气风管收集;涂胶固化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集气风管收集;以上所有废气经收集后汇集至”水喷淋塔+TO装置”处理,通过1根20米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参照执行《电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631-2019)标准限值;二氧化硫须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企业承诺从严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 导热油炉废气:导热油锅炉设置低氮燃烧装置,通过1跟12米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企业承诺氮氧化物从严执行《**回族自治区空气质量改善”十四五”规划》; 危险废物贮存库废气:经负压收集装置收集后,经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1跟15米高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2)无组织排放部分: 清洁运输:运输车辆达到国六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据有环保备案登记标识。 厂区内无组织废气:挥发性有机物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表A.1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厂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氟化物、氯化氢、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 2、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和生产废水、去离子水系统排污水以及DMF回收****处理站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标准后回用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加强设备保养和维护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铸轧车间及冷轧车间产生的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返回熔铸车间重熔回收利用;铝基覆铜板车间除尘灰、车间地面清扫粉尘、废边角料及残次品、废包装袋、废滤料及废膜、水喷淋塔沉渣均外售综合利用;污水处理站废活性炭集中收集后外售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二次铝灰、铸轧车间除尘灰、车间地面清扫粉尘、废布袋、废轧制油、废过滤介质、废导热油、废液压油、废滤网、滤出物、除油等工艺槽槽渣、回收的DMF、铝基覆铜板车间和危险废物贮存库废气治理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含油废抹布等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5、分区防渗措施 项目已进行分区防渗,重点防渗区①危险废物贮存库采用耐碱耐磨抗渗地面做法,采用200厚C30Ⅰ级耐碱抗渗(抗渗等级为P6),内配单层双向;1.5厚聚氨酯隔离层表面撒粘细石英砂一层;100厚级C20素混凝土;土壤表面敷设2mm厚**度聚乙烯膜,防渗层渗透系数<10-10cm/s,搭接部位搭接宽度不得小于300mm。防渗膜遇车间柱基础,需上翻500mm,原土压实②轧制油库、污水处理站、储罐区,采用素土回填分层压实系数>0.96+砂垫层200厚压实系数>0.96+沥青砂垫层100厚压实系数>0.95;一般防渗区采用钢筋混凝土底板+2mm厚聚氨酯防水涂料;简单防渗区进行一般地面硬化。 |
| 与环评一致,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三)环境管理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和环保岗位责任制,设立专人负责项目运营期环境管理工作,加强环保设施的日常维修、保养和安全管理。项目建设期及建成投产后,需建立健全各项监测制度并定期向有关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上报监测结果。按照《****办公室 生态环境部 应急管理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22〕17号)精神,严格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要求,并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开展设计和施工。 项目环境风险主要为DMF、天然气、液化石油气、轧制油、导热油、液压油、润滑油等有毒有害物质泄漏及引起火灾、爆炸事故造成的次生环境污染事故,建设单位须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设置围堰等风险防范措施和要求,通过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储存、管理、使用中的防范措施,设备、装置方面安全防范措施及环境风险事故预防措施,做到环境风险可防可控,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确保环境安全。 (四)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总量控制目标 总量控制指标见《关于核定****5万吨高精度铝板带箔生产建设项目(重新报批)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函》****分局函〔2025〕1号)。 三、本批复仅限于《报告书》确定的工程内容,建设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采用的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自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期未开工建设的,需报具有环评审批权限的生态环境部门重新审核。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规定,未经环保验收不得投入运行。 五、****环境局****分局负责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监管工作。 | 实际建设情况:企业已按照环评要求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和环保岗位责任制,设立专人负责项目运营期环境管理工作,制定企业环境保护计划,按时完成排放口的定期监测;企业已建设围堰、事故水池,配备了应急处置物资;******公司已制定有相应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完成备案; 本项目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总量指标分别为5.36吨/年、6.04吨/年、39.94吨/年、8.18吨/年,满足《报告书》提出的总量控制目标; 本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工艺及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环的措施等均未发生重大变动,项目在规定时间内建设完成; 项目建设过程中基本落实了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现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已同步投入试生产使用。验收期间,各项环保设施运行工况正常、稳定,符合验收要求。 |
| 与环评一致,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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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6.04 | 6.91 | 0 | 0 | 6.04 | 6.04 | / |
| 0 | 39.94 | 41.43 | 0 | 0 | 39.94 | 39.94 | / |
| 0 | 5.36 | 6.63 | 0 | 0 | 5.36 | 5.36 | / |
| 0 | 8.18 | 10.24 | 0 | 0 | 8.18 | 8.18 | / |
| 1 | ****处理站 |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 | ****处理站废水处理工艺:调节池+化学反应槽+气浮装置+A2/O反应池+沉淀池+砂滤器+活性炭吸附+钠离子交换器;****处理站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循环水用水标准,全部回用于循环水系统补水和厂区绿化用水,不外排。 | 验收监测期间,废水总排口pH监测值范围为8.5~8.9(无量纲),色度范围为2倍,浊度最大值为1,悬浮物排放浓度最大日均值为8mg/L,化学需氧量排放浓度最大日均值为49mg/L,五日生化需氧量排放浓度最大日均值为6.5mg/L,氨氮排放浓度最大日均值为0.071mg/L,溶解性总固体排放浓度最大日均值为983mg/L,石油类排放浓度最大日均值为0.28mg/L,总磷排放浓度最大日均值为0.24mg/L,总氮排放浓度最大日均值为14.0mg/L。监测结果均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冷却用水标准。 |
| 1 | 铸轧车间废气处理设施DA001 |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标准 | 低氮燃烧+集气罩+布袋除尘器+23m排气筒(DA001) | 铸轧车间出口DA001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2.7mg/m3,二氧化硫未检出,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7mg/m3,均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排放限值;氟化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76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129kg/h,氯化氢排放浓度最大值为7.44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555kg/h,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标准。 | |
| 2 | 冷轧车间废气处理设施DA002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标准 | 集气罩+油雾净化装置+24m高排气筒(DA002) | 冷轧车间出口DA002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2.4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968kg/h,排放浓度及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标准。 | |
| 3 | 危废贮存库废气处理设施DA003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标准 | 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DA003) | 危险废物贮存库出口DA003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最大值为5.00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2.51×10-3kg/h,排放浓度及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标准。 | |
| 4 | 铝基覆铜板车间氧化线废气处理设施DA001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 | 集气罩+箱式除尘+活性炭吸附装置+活性炭催化氧化装置+17m高排气筒(DA001) | 铝基覆铜板车间氧化生产线出口DA001颗粒物未检出,二氧化硫未检出,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41mg/m3,均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最大值为3.36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6.55×10-2kg/h,排放浓度及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标准。 | |
| 5 | 导热油锅炉废气处理设施DA002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2 燃气锅炉;《**回族自治区空气质量改善“十四五”规划》 | 低氮燃烧+12m高排气筒(DA002) | 导热油炉锅炉房出口DA002颗粒物未检出,二氧化硫未检出,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42mg/m3,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2燃气锅炉标准。 | |
| 6 | 铝基覆铜板车间涂胶线废气处理设施DA003 |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参照执行《电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631-2019) | 水喷淋塔+TO装置+20m高排气筒(DA003) | 铝基覆铜板车间涂胶生产线出口DA003二氧化硫未检出,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排放限值;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2.7mg/m3,氮氧化物未检出,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最大值为5.08mg/m3,均满足《电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631-2019)排放标准。 |
| 1 | 隔震减震噪声治理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机器设备布置在室内; 选用加工精度高,运行噪声低,配备减振、降噪的设施的生产装置及设备; 采用大型基础来减少振动噪声; 对产噪设备基础固定、安装减振垫等降噪措施。 | 根据现场实际检测,本项目厂界周围各监测点昼间噪声检测值最大为57dB(A),夜间噪声检测值最大为51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 1 | 项目进行分区防渗,危险废物贮存库、轧制油库、污水处理站、储罐区为重点防渗区,防渗性能应不低于6米厚等效粘土层、渗透系数小于等于1.0×10-7厘米/秒;生产车间、成品库、事故水池、循环冷却系统、辅助设施区等为一般防渗区,防渗性能应不低于1.5米厚等效粘土层、渗透系数小于等于1.0×10-7厘米/秒;其他区域须做好地面硬化。 | 项目已进行分区防渗,重点防渗区①危险废物贮存库采用耐碱耐磨抗渗地面做法,采用200厚C30Ⅰ级耐碱抗渗(抗渗等级为P6),内配单层双向;1.5厚聚氨酯隔离层表面撒粘细石英砂一层;100厚级C20素混凝土;土壤表面敷设2mm厚**度聚乙烯膜,防渗层渗透系数<10-10cm/s,搭接部位搭接宽度不得小于300mm。防渗膜遇车间柱基础,需上翻500mm,原土压实②轧制油库、污水处理站、储罐区,采用素土回填分层压实系数>0.96+砂垫层200厚压实系数>0.96+沥青砂垫层100厚压实系数>0.95;一般防渗区采用钢筋混凝土底板+2mm厚聚氨酯防水涂料;简单防渗区进行一般地面硬化 |
| 1 | (1)一般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公司: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铸轧车间和冷轧车间产生的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返回熔铸车间重熔回收利用,污水处理站废活性炭集中收集后外售处置,废滤料及废膜由厂家更换后带走。 **锦****公司: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铝基覆铜板车间及制胶车间产生的除尘灰、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废包装袋作为废旧**外售,车间地面清扫粉尘、UV光解后废催化剂、水喷淋塔环氧树脂胶沉渣、UV光固机废灯管集中收集后外售处置。 (2)危险废物处置措施 ******公司:二次铝灰、铸轧车间除尘灰、车间地面清扫粉尘、废布袋、废轧制油、废过滤介质(无纺布、硅藻土)、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抹布集中收集后暂存至危险废物贮存库,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含油污泥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 **锦****公司:废导热油、废液压油、废滤网、滤出物、除油工艺槽槽渣、废活性炭、回收DMF、废润滑油、废抹布集中收集后暂存至危险废物贮存库,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以上所有危险废物暂存于一座450平方米的危险废物贮存库。 | 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铸轧车间及冷轧车间产生的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返回熔铸车间重熔回收利用;铝基覆铜板车间除尘灰、车间地面清扫粉尘、废边角料及残次品、废包装袋、废滤料及废膜、水喷淋塔沉渣均外售综合利用;污水处理站废活性炭集中收集后外售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二次铝灰、铸轧车间除尘灰、车间地面清扫粉尘、废布袋、废轧制油、废过滤介质、废导热油、废液压油、废滤网、滤出物、除油等工艺槽槽渣、回收的DMF、铝基覆铜板车间和危险废物贮存库废气治理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含油废抹布等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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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和环保岗位责任制,设立专人负责项目运营期环境管理工作,加强环保设施的日常维修、保养和安全管理。项目建设期及建成投产后,需建立健全各项监测制度并定期向有关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上报监测结果。按照《****办公室 生态环境部 应急管理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22〕17号)精神,严格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要求,并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开展设计和施工。 项目环境风险主要为DMF、天然气、液化石油气、轧制油、导热油、液压油、润滑油等有毒有害物质泄漏及引起火灾、爆炸事故造成的次生环境污染事故,建设单位须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设置围堰等风险防范措施和要求,通过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储存、管理、使用中的防范措施,设备、装置方面安全防范措施及环境风险事故预防措施,做到环境风险可防可控,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确保环境安全 | 企业已按照环评要求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和环保岗位责任制,设立专人负责项目运营期环境管理工作,制定企业环境保护计划,按时完成排放口的定期监测;企业已建设围堰、事故水池,配备了应急处置物资;******公司已制定有相应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完成备案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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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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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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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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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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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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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