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丰县东新食品园区一号支路工程

审批
广东-韶关-新丰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0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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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投审〔2025〕132号

****改革局关****园区一号支路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复

****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关于请求****园区一号支路工程进行立项的申请书》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小组会议精神(〔2025〕1号),经研究,现就项目立项函复如下:
一、****园区基础设施,我局同意批准该项目立项。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县**街道创新产****园区内。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道路总长度539米。其中12米道路宽度组成为:2米人行道+8米车行道+2米人行道,总宽12米,长度240米;4米道路宽为单行道,道路组成:0.25米硬路肩+3.5米车行道+0.25米硬路肩,总宽4米,长度299米。项目用地面积3997.3平方米(约6亩)。工程包含道路工程,交通专业,给排水专业,照明专业,电力专业。
五、项目拟建设工期:6个月。
六、项目估算总投资437.37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上级资金**统筹安排解决。
七、项目工程招标工作请严格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见附件)。
八、请按批准的估算总投资进行优化设计,严格控制工程造价。

附: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县财政局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门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核准
设计 核准
建筑工程 核准
安装工程 核准
监理 核准
主要设备
重要材料
其他 核准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省实施〈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发改委印发《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对该项目招标事项说明如下: 该项目的勘察、设计、**工程、监理没有达到法定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可以不采用招标方式;其他费用包括:检测费、监测费、造价咨询费等。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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