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2025-2026年度**区零星维修项目一包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大砻坊文化园77号C01栋301-52
成交价(费率):73.22%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工程类 |
| 名称:2025-2026年度**区零星维修项目一包 施工范围:对采购人要求的各类日常零星小项目进行统一维修。工程主要内容涵盖各类屋面漏水维修,瓷砖贴补,水电维修,门窗维修,其他零星修复等,本项目为预估性零星维修项目。 施工工期(服务期):一年 项目经理:邹小满 执业证书信息: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皖234****8756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鲍**、陶建春、滕亚玲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计算,不足3000元,按3000元收取。
收费金额:59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成交供应商业绩:1、2024年**市**区保障性**工****工商联AB楼宿舍)项目;2、2024****教育局所辖学校零星维修工程。
(二)否决投标单位及原因:******公司:项目经理电子证书未双签。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本公告规定部门提出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中心四楼
联系方式:0553-****835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渡春路1号
项目联系人:陈勇
电话:131****3595
十、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名称:****综合科
地址:**省**市****中心四楼
电话:0553-****3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