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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社部《人力**服务机构管理规定》、省人社厅《关于优化人力**服务许可及备案管理服务的通知》(陕人社发〔2024〕28号)和市人社局《**市劳务派遣行政许可操作流程》(安人社发〔2013〕31号)等有关规定,恒口示范区党群局、恒口示范区创业就****示范区荣辰****公司关于人力**许可证和劳务派遣证法定代表人变更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核,认为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公司人力**许可证和劳务派遣证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2025年6月5日—2025年6月11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来电或来函予以反映。
受理电话:0915-****036;0915-****399
受理地址:恒****工作局(创业大厦10楼)
恒****办公室****中心2楼)
****示范区****工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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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