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 ****政府 批准, **** 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其他开发建设要求:
1.拍卖成交后,土地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为出让地块的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金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支付。合同定金为成交价的10%。 根据2022年9月29日**省自然**和规划厅印发的《关于**省土地交易市场****银行保函的通知》,****银行保函方式缴纳土地竞买保证金。 2.竞买人竞得土地后,应当与拍卖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并在5个工作日内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5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 3.本次拍卖出让宗地用于开发建设江东新区安置房项目,用于组织被征地拆迁人员回**置,不得变相作为普通商品住宅销售。项目建成后,住宅****人民政府要求向特定对象按限定价格进行销售[项目销售限定单价=政府审定的项目单方成本*(1+2%)+土地单方成本”]。该地块中商业部分全部用于解决安置农民生活配套和失地农民留用地兑现物业。 4.本宗地按现状出让,土地竞得人对宗地现状已充分知晓并接受土地现状条件受让。 5.在土地摘牌后,土地竞得人项目团队应
当立即启动建筑设计方案的编制工作,****管理局相关部门要求开展设计方案比选,并合理深化完善。同时在约定的开工时间前确定施工单位(与施工单位确定合同工期与建设节点计划不应晚于准入协议的开、竣工时限约定),完善相关报规、报建手续,按时开工建设。 6.该宗地应严格按照《**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省绿色生态小区技术标准》《****建设厅 ****委员会 **省自然**和规划厅 ****管理局 ****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稳步推进装配式建筑有关事项的通知》(琼建科函〔2021〕155 号)和《****建设厅 ****委员会 **省自然**和规划厅 ****信息化厅 **省科学技术厅 ****管理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琼建科〔2023〕240号)等规定和文件要求执行。同时,该宗地拟建项目****管理局要求实行绿色低碳建设,具体生态低碳指标详见该宗地产业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所附的“**江东新区地块生态低碳指标”和“设计导则”。
7.项目达产时,本宗土地在约定达产时间内的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工业用地为包含房地产、设备的所有投资总额,其他用地为扣除土地出让价款之外的所有投资总额,均不含有关税费)不低于8856万元人民币(项目用地投资强度不低于400万元/亩)。以上控制指标按规定列入《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属于协议内容的组成部分。土地竞买人在竞得土地后3个工作日内****管理局签订《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并严格按照《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约定内容进行开发建设、管理,否则将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8.土地竞得人本宗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在土地使用****人民政府同意不得进行转让。经同意转让的,准入协议约定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9.土地使用权未达到法定转让条件的,土地竞得人出资比例结构、项目公司股****人民政府同意不得发生变动。 10.土地竞得人须在竞得土地后10日内,按照《**市江东新区建设工程施工围挡标准化建议》完成地块四周围挡工作。在项目范围内采挖出的砂石土**属于国有资产,除直接用于本工程自身建设(回填)外,剩余****政府处置。 11.该项目应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3个****管理局规划和审批部门要求完成建筑概念性比选方案初稿编制送审。同时,土地竞得人需于竞得土地后60天内完成项目概念方案编制工作。 12.土地竞得人应依据《江东新区BIM智能审查导则(房屋建筑类)(试行)》要求,在项目设计阶段应采用BIM模型应用,并在报建时提供BIM模型成果。 13.本次拍卖出让国有建设用地已具备开发建设条件。土地竞得人应于按现状交地后12个月内取得施工许可证并开工,开工后24个月内提交竣工验收材料,并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6个月内交付。涉及土地闲置处置问题按照《**自由贸易港闲置土地处置若干规定》有关规定执行。涉及水务、绿化、市容、卫生、环境保护、消防安全、交通管理等的设计施工,应符合国家、**省和**市的有关管理规定。 14.税金由竞得人按税法规定交纳,拍卖交易服务费按规定收取。 15.受让人凭土地出让金发票及完税证明等材料办理土地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