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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保护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和《****保护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环保验收与排污许可衔接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晋市环发【2017】53号)的有关规定,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需要向社会公众公开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调试运行日期。我单位就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情况简述
本项目位于**省**市**县嘉峰镇嘉峰村西北 770m 处,****中心坐标为东经 112 度 30 分 51.075 秒,北纬 35 度 34 分 53.598 秒,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
2022 年 11 月 25 日《****海盛工贸储煤场建设项目》进行了备案,项目编码:****;2024 年 10 月 21 ****环境局**分局以沁环发【2024】40号文对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进行了核定;2024年11月19日沁****管理局以沁审管审字[2024]231号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环评批复。
2025年06月04日我公司在生态环境部**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进行首次登记,登记编号:****0521MA7XAD1R7U001X。
二、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日期
本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了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严格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进行了建设。2025年06月03日本项目各项环境保护设施建设安装完成,环保设施****公司、嘉峰村张贴和**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上进行了竣工公示。
我公司决定开始进入环境保护设施调试运行,现将环境保护设施调试运行日期向社会公开公示,调试日期:2025年06月05日至2025年0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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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6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