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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2923MA6KKRBL07 | 建设单位法人:周兴科 |
| 周兴科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县 |
| **省**州**县禾甸镇茨芭村茨芭山 |
| ******县禾甸镇茨芭石灰岩矿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11-土砂石开采(不含河道采砂项目)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B1011-B1011-石灰石、石膏开采 |
| 建设地点: | **省****县 **县禾甸镇茨芭村茨芭山 |
| 经度:100.70627 纬度: 25.5239 | ****机关:****生态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5-05 |
| 祥环审〔2022〕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2923MA6KKRBL07001X |
| 2022-12-20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700 |
| 427.9 | 运营单位名称:**** |
| ****2923MA6KKRBL07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川****公司 |
| **川****公司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03MA6PM67P6M | 竣工时间:2022-08-0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5-0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6-03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50505X2Dhw |
| ****投资建设的******县禾甸镇茨芭石灰岩矿建设项目,选址位于**县禾甸镇茨芭村。该项目属于石料场采矿权的场区面积为0.2607平方千米,**范围由15个拐点确定,开采标高为2255米至2136米,矿山设计规模90万吨/年,服务年限为31.5年。项目改建后共建设破碎加工车间2间、细砂加工车间1间,设置破碎生产线2条、机制砂生产线1条及堆棚等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7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19万元。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位于禾甸镇茨芭村,生产规模为90万t/a,总面积为267720m2,其中**面积260700m2,加工区面积为34274m2(部分面积位于**内),办公生活区20m2,绿化面积为1000m2。**范围由15个拐点圈定(**范围未发生变化),开采深度为2255-2136m;开采面积为0.2607km2,开采规模为90万t/a,矿山服务年限为31.5年。项目改建后共建设破碎加工车间2间、细砂加工车间2间,设置破碎生产线2条、机制砂生产线2条及堆棚等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7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27.9万元。 |
| 增加细砂加工车间1座,将原有2台制砂机1个车间变更为1台制砂机1座车间,备用机制砂1台,收尘设施1套(将原来2台制砂机共用1套布袋除尘,变更为每台制砂机安装1套布袋除尘);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矿山设计规模90万吨/年 | 实际建设情况:实际建设生产规模90万t/a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表土剥离、钻孔爆破、挖机、装载机、后双车、给料机、颚式破碎机、反击破碎机、振动筛、锤式破碎机(制细砂)、堆棚 | 实际建设情况:表土剥离、钻孔爆破、挖机、装载机、后双车、给料机、颚式破碎机、反击破碎机、振动筛、锤式破碎机(制细砂)、堆棚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生态保护措施: ①采取“边采边填、边采掘边复垦”的原则进行矿山生产,使用后采片区的植物及表土对已采区域进行植被恢复,减少生物损失,并及时进行土地复垦和生态修复工作;②按照本环评提出复垦要求,对**生态进行恢复及治理;③严格执行本环评提出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及植物恢复措施,减少生态破坏及水土流失;④严格按照开采进度对表土进行剥离,禁止提前剥离表土;⑤禁止越界开采;⑥运输车辆按照规定路线行驶,禁止对道路周边植被碾压; 环评批复: 厂方在开采的过程中必须按照边开采边恢复的原则做好生态保护工作。一是减少水土流失,严格控制地表剥离,按照矿山《恢复方案》对采空区进行逐年绿化、复垦;二是加强项目“三废”管理,把对生态的影响降到最低;三是服务年限满后应按相关部门要求做好闭矿工作,加强植被恢复。加强地质灾害的防范。地表开挖应合理、安全、不能随意开挖,尽量减少现有地表的破坏,提高矿石的利用效率,减少弃渣排放量,在开釆过程中若发现裂缝等斜坡变型现象,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地质灾害发生。 2、环境风险防治措施:①设置专人对环保措施进行定时排查,做好应急处理方案;②定时巡查采空区,检查是否地质松动等存在危险情况。③对排土场四周进行绿化复垦,避免出现滑坡等安全事故;④根据各地段边坡地质构造,岩层结构及其稳定性和滑坡的特点,分别采取削坡减负、封闭坡面、砌体护坡、打抗滑桩、植被恢复等措施进行滑坡防治;⑤柴油采用双层储罐暂存,加油口区域采用混凝土防渗,定期检查柴油储存情况,检查是否出现泄漏、周围明火等情况;油罐周围设置禁止明火、禁止吸烟等标志。⑥危废暂存间按照要求建设包括防渗、围堰、危险标识、标牌等,并定期检查废矿物油桶破损泄漏,地面是否有裂缝等情况; 3、大气环境保护措施:①**:凿岩作业、土石剥离采取湿法作业、洒水车定期洒水降尘等措施;②破碎工序安装“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2#线要求20m排气筒)”3套;车间封闭(出入口安装遮挡);筛分工序安装喷淋设施,用于洒水降尘;雾炮机和洒水车定期对场地洒水降尘;项目加工车间投料口采用钢架结构和彩钢瓦进行三面围挡和顶棚覆盖并安装喷淋;出料口安装软连接和喷淋设施,堆料前场地洒水增湿;③厂区道路硬化,并定时洒水车降尘,洒水频次根据气候条件适当增加;④成品细集料入库堆存,堆棚采用彩钢瓦和钢架结构进行四面围挡和顶棚覆盖;粗集料堆场定期洒水降尘,长时间堆放时采用遮阴网覆盖;⑤销售车辆要求篷布覆盖;⑥以销定产,减少粗集料露天堆放量,确保细集料入库堆存; 环评批复: 加强各生产环节废气污染防治、确保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破碎生产线、机制砂生产线使用彩钢瓦封闭(出入口安装遮挡),下料口、出料口、料仓口安装喷淋装置,破碎生产线、机制砂生产线破碎工序粉尘经布袋收集除尘后通过15m高排气筒(2号生产线排气筒20m)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排放;细料入棚堆存,不得露天堆放。粗集料堆场定期洒水降尘,长时间堆放时采用遮阴网覆盖;厂方应对凿岩作业、土石剥离采取湿法作业。对**工作场所和汽车运输道路,采取洒水降尘措施来防止二次扬尘;爆破后对采石区进行洒水增湿抑尘,并对爆破矿堆洒水增湿。通过以上各种防尘措施,降低粉尘的排放量,避免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4、废水治理措施: ①食堂废水经过隔油池处理后与盥洗废水一并收集至沉淀池内,用于厂区绿化灌溉;旱厕请人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②开采区汇水处设置30m3沉砂池1个用于处理开采前期淋滤水;加工区设置2个沉砂池(20m3和9m3)处理淋滤水;③项目汇水处设置初期雨水收集池2个(8m3和15m3)收集初期雨水; 环评批复: 认真落实厂区雨污分流的设计和管理。项目区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则建设排水系统,按要求容量规范建设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的盥洗废水和经过隔油池处理的食堂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项目区内绿化灌溉。 5、声环境保护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垫、车间封闭隔声、合理布局; 环评批复: 加强对产噪设备的管理。合理布置声源并采取隔声、减振、限制车速、基础减震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CB12348-2008 )中的2类标准值。 6、固体废物 ①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②表土和加工弃土暂存于排土场,弃土用于采空区回填,表土用于采空区生态恢复;③除尘灰收集后用于销售;④废机油收集至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环评批复: 确保固体废物的妥善处置。项目营运期在开釆过程中产生的剥离表土、废弃石和沉淀池泥沙,运至排土场,表土用于**绿化复垦使用;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回收做为产品外售;生活垃圾统一集中收集,妥善处置;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集中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1、生态保护措施 项目严格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对区域内生态进行保护,具体措施:项目按照“边采边填、边采掘边复垦”的原则进行矿山建设;项目已经按照《******县禾甸镇茨芭石灰岩矿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和《土地复垦报告》的要求进行生态保护,并完成水土保持验收;项目厂区道路采用混泥土硬化,两侧采用水泥浆喷涂,避免路两侧坍塌;厂区外围安装防风网,减少扬尘和预防人员、车辆坠落等安全事故;项目严格按照开采进度进行表土剥离,禁止表土提前剥离影响景观和造成水土流失。 2、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项目环境风险预防措施包括:①按照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设置应急物资间,配备应急物资;②柴油贮存设施采用双层罐并埋入地下储存,加油站专用车辆运至厂区卸油,出口建设占地面积为6m2的加油房,地面采用混凝土硬化,用于放置加油机1台,配套放置灭火器;③危险废物暂存间建设占地面积为13.9m2的,采用集装箱改造,地面采用混凝土硬化并铺设防渗薄膜,出口及相应区域采用混凝土设置围堰,配置灭火器1个。废机油采用专用油桶门户收纳;④安排专职人员定期巡查采空区及开采边坡,查看边坡稳定性,并填写巡查日志; 3、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保护大气环境采取得措施如下:①项目购买3辆洒水车,用于矿山凿岩、土石剥离等工序提供洒水服务,洒水车洒水频次根据天气以及风力情况调节洒水频次,一般情况洒水次数为4次/天;②项目加工车间采用彩钢瓦及钢架全封闭建设,车间内破碎工序(包括颚式破碎机、反击破碎机)上方安装“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2#加工车间为20m排气筒)除尘设施2套收集处理破碎粉尘,同时车间内破碎工序、筛分工序及下料口均安装输水软管和喷头共17套,用于喷淋降尘;车间入料口采用彩钢瓦及钢架建设三面围挡及顶棚,上方安装喷淋;车间下料口与堆棚衔接,成品直接入棚堆存,下料口安装喷淋设施,下料前地面洒水增湿。 ③两个细砂加工车间各安装“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1套除尘设施,车间和堆棚合并采用彩钢瓦进行封闭建设(出入口安装活动篷布);投料口采用彩钢瓦进行三面围挡、顶棚遮盖,并安装2套喷淋设施,车间外输送带进行封闭;④项目加工区道路共720m,全部采用碎石铺垫,并定期洒水车降尘,根据天气以及风力情况调节洒水频次。⑤项目建设6个堆棚,总占地面积为7714m2。堆棚仅留车辆出入口其余采用彩钢瓦及钢架进行,堆棚内布设输水软管,用于堆棚内洒水降尘。项目建设堆场1个,占地面积为2200m2,堆场采用碎石铺垫并定期安装洒水车进行洒水降尘,碎石需要长期堆放的,用遮阴网覆盖。⑥以销定产,减少粗集料露天堆放量,确保细集料入库堆存。根据现场查看未发现细集料露天堆放,粗集料堆放量较少。⑦项目成品运输车辆全部安装篷布,严格按照标准载重出厂,成品篷布覆盖,运输道路路面上未发现大量砂石料遗撒现象。 4、废水治理措施 项目建设废水处理措施:①项目区内建设旱厕1座,容积为15m3,收集职工和驾驶员粪便,定期请专人清掏,用于周边农作物施肥,项目生活污水不外排;②加工区建设5个沉砂池,处理淋滤水;③项目厂区南、北侧各建设初期雨水收集池1个,初期雨水收集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灌溉和洒水降尘。 5、声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保护周围声环境采取的措施如下:①项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厂区内所有设备均符合;②项目平面布局合理规划,将高噪声设备远离办公区;同时将固定声源安装减震垫和车间封闭隔声,破碎机、振动筛、制砂机均安装减振垫,并全部置于彩钢瓦和钢架建设完成的封闭车间内;③项目爆破作业安排至中午时段,不影响周围野生动物栖息 ; 6、固体废物 项目针对固体废弃物采取的环保措施包括:①项目不设生活区,生活垃圾主要为办公产生,产生量较少,厂区收集后带至茨芭村垃圾站,由环卫站清运处置;②项目采用原有采空区作为排土场,排土场占地面积为16000m2。项目将表土和弃土分开存放,弃土用于回填,表土用于绿化覆土。③项目建设占地面积为13.9m2的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间采用集装箱改造而成,地面采用混凝土硬化并铺设防渗薄膜,出口及相应区域采用混凝土设置围堰,配置灭火器1个。项目产生的废机油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由******公司清运处置。④项目共安装4个布袋除尘器,每个布袋除尘器下方安装除尘灰收集仓。除尘灰收集后与机制砂一起销售。 |
| 项目区内未建设生活区,项目不产生盥洗废水和食堂废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关键性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生产生活废水为零排放;固体废弃物处置率达100%。 | 实际建设情况:①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粪便收集至旱厕内,请专人清掏后用于周边农作物施肥;②项目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处置率为100%;③项目有组织排放量为2.322t/a。根据环评文件,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有组织粉尘排放量为11.14t/a,项目有组织颗粒物满足总量控制要求。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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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79 | 2.322 | 11.14 | 10.79 | 0 | 2.322 | -8.468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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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旱厕1座15m3 | 不外排 | 不外排 | / | |
| 2 | 沉砂池2座 | / | 沉砂池2座 | / | |
| 3 | 初期雨水收集池2座 | / | 初期雨水收集池2座 | / |
| 1 | 1#破碎车间布袋除尘器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1套 | 项目1#破碎车间排气筒(DA001)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35mg/m3、平均值为33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12kg/h、平均值为0.11kg/h均小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限值要求; | |
| 2 | 2#破碎车间布袋除尘器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集气罩+布袋除尘器+20m排气筒1套 | 2#破碎车间排气筒(DA002)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37mg/m3、平均值为35.7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13kg/h、平均值为0.12kg/h均小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限值要求; | |
| 3 | 1#****工厂车间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1套 | 1#细砂加工车间(DA003)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25mg/m3、平均值为22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085kg/h、平均值为0.076kg/h均小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限值要求; | |
| 4 | 2#细砂加工车间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1套 | 2#细砂加工车间(DA004)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25mg/m3、平均值为23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088kg/h、平均值为0.081kg/h均小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限值要求。 |
| 1 | 加工车间封闭、设备安装减振垫、控制车辆鸣笛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加工车间封闭、设备安装减振垫、控制车辆鸣笛 | 厂界噪声在监测期间,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6dB(A),夜间噪声最大值为46dB(A),均能小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限值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 |
| 1 | 确保固体废物的妥善处置。项目营运期在开釆过程中产生的剥离表土、废弃石和沉淀池泥沙,运至排土场,表土用于**绿化复垦使用;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回收做为产品外售;生活垃圾统一集中收集,妥善处置;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集中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 ①项目不设生活区,生活垃圾主要为办公产生,产生量较少,厂区收集后带至茨芭村垃圾站,由环卫站清运处置;②项目采用原有采空区作为排土场,排土场占地面积为16000m2。项目将表土和弃土分开存放,弃土用于回填,表土用于绿化覆土。③项目建设占地面积为13.9m2的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间采用集装箱改造而成,地面采用混凝土硬化并铺设防渗薄膜,出口及相应区域采用混凝土设置围堰,配置灭火器1个。项目产生的废机油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由******公司清运处置。④项目共安装4个布袋除尘器,每个布袋除尘器下方安装除尘灰收集仓。除尘灰收集后与机制砂一起销售。 |
| 1 | 厂方在开采的过程中必须按照边开采边恢复的原则做好生态保护工作。一是减少水土流失,严格控制地表剥离,按照矿山《恢复方案》对采空区进行逐年绿化、复垦;二是加强项目“三废”管理,把对生态的影响降到最低;三是服务年限满后应按相关部门要求做好闭矿工作,加强植被恢复。加强地质灾害的防范。地表开挖应合理、安全、不能随意开挖,尽量减少现有地表的破坏,提高矿石的利用效率,减少弃渣排放量,在开釆过程中若发现裂缝等斜坡变型现象,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地质灾害发生。 | 项目严格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对区域内生态进行保护,具体措施:项目按照“边采边填、边采掘边复垦”的原则进行矿山建设;项目已经按照《******县禾甸镇茨芭石灰岩矿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和《土地复垦报告》的要求进行生态保护,并完成水土保持验收;项目厂区道路采用混泥土硬化,两侧采用水泥浆喷涂,避免路两侧坍塌;厂区外围安装防风网,减少扬尘和预防人员、车辆坠落等安全事故;项目严格按照开采进度进行表土剥离,禁止表土提前剥离影响景观和造成水土流失。 |
| 1 | ①设置专人对环保措施进行定时排查,做好应急处理方案;②定时巡查采空区,检查是否地质松动等存在危险情况。③对排土场四周进行绿化复垦,避免出现滑坡等安全事故;④根据各地段边坡地质构造,岩层结构及其稳定性和滑坡的特点,分别采取削坡减负、封闭坡面、砌体护坡、打抗滑桩、植被恢复等措施进行滑坡防治;⑤柴油采用双层储罐暂存,加油口区域采用混凝土防渗,定期检查柴油储存情况,检查是否出现泄漏、周围明火等情况;油罐周围设置禁止明火、禁止吸烟等标志。⑥危废暂存间按照要求建设包括防渗、围堰、危险标识、标牌等,并定期检查废矿物油桶破损泄漏,地面是否有裂缝等情况; | 项目环境风险预防措施包括:①按照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设置应急物资间,配备应急物资;②柴油贮存设施采用双层罐并埋入地下储存,加油站专用车辆运至厂区卸油,出口建设占地面积为6m2的加油房,地面采用混凝土硬化,用于放置加油机1台,配套放置灭火器;③危险废物暂存间建设占地面积为13.9m2的,采用集装箱改造,地面采用混凝土硬化并铺设防渗薄膜,出口及相应区域采用混凝土设置围堰,配置灭火器1个。废机油采用专用油桶门户收纳;④安排专职人员定期巡查采空区及开采边坡,查看边坡稳定性,并填写巡查日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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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