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开发区工程资料整理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开发区**社区繁华大道南、**路西****中心10栋502室
中标金额:16812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名称:****开发区工程资料整理项目 服务范围:详见采购需求说明。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需求规定的要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总服务期限一年。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需求规定的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
朱辉宁、王蕾、谢红斌、亢荣凯、宋晓冬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支付标准:按招标文件执行;
收费金额:3000元(不含评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无效投标单位:无。
3、中标供应商业绩:****保障局档案整理和数字化项目技服务;2023年**市湾沚区红杨镇档案整理项目技术服务;****规划局购买档案整理服务技术服务。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广场1号楼3层320室,联系电话:188****5665。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3-****150。
5、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要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出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富强路 69 号
联系方式:0553-****1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广场1号楼320室
联系方式:188****56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贺
电话:188****56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