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局关于**县元光生态观光园项目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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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关于申请审批**县元光生态观光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就**县元光生态观光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片区公共服务设施,挖掘地方文化**,促进地方文化的传承,增强居民的文化认同感和归属感,同意建设**县元光生态观光园项目。
二、项目单位:****。
三、项目编码:****。
四、建设地址:**县绥安镇威惠庙南侧。
五、建设内容及规模:园区入口文化景石2组、开漳之路文化地刻250平方米、文化雕像小品9组、文化墙绘廊50米、环湖步道765米、滨水栈道540米、亲水平台500平方米、湖边垂钓区1600平方米,农田观光区46000平方米、农业自然教育区65000平方米,儿童休闲娱乐区10000平方米,****园区木栈道150米;配套建设片区游客服务驿站560平方米、停车场1200平方米及公厕、标识牌、绿化提升、综合管线等。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为420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 3608.1万元。项目资金由财政投入及业主多渠道筹集解决。
七、建设期限:12个月。
八、请严格按照节能有关规定展开项目建设,落实节能降耗措施,切实做好节能工作。
九、招标内容:项目招标按照招投标法及相关配套规定执行。
十、本项目审批的相关文件******局《用地说明》等文件。
十一、请项目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各项维稳应对措施,切实做好社会稳定工作,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十二、本项目利用已批的国有建设用地及现有**进行建设,不得新增建设用地。
十三、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之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利用、安全生产、抗震、消防、环保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四、在建设中应严格履行建设程序、遵守财务管理规定,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项目管理制度,在加快建设进度的同时,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及时足额拨付工程款并督促施工单位按规定及时缴交工资保证金。
十五、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并按基本建设程序履行有关报批手续。
十六、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确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改革局
2025年5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