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远县人民法院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重新发布)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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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重新发布)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重新发布)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5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1: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问题1:(内容或条款)进货渠道证明资信部分)2、投标供应商设有蔬菜****基地的,一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基地的**协议并出****办公室的证明。****基地出****办公室的证明,****基地****农业农村厅关于公布2022年“皖美农品”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产****农业农村厅关于联合推介发布首批长三角地****基地是否予以认可

答:予以认可。

更正事项2: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原采购文件中投标人业绩部分: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机关、事业)单位食堂食材配送业绩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提供合同(协议)或供货证明或供货发票(连续6个月发票)原件扫描件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如证明材料中无法反映出时间、业绩类型的,须提供加盖项目业绩业主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业绩时间以证明材料日期为准。修改为: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机关、事业)单位食堂食材配送业绩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提供合同(协议)或供货证明或供货发票的原件扫描件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如证明材料中无法反映出时间、业绩类型的,须提供加盖项目业绩业主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业绩时间以证明材料日期为准。标书代写

更正日期:2025年6月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更正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查看下载。给各潜在供应商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供应商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定城镇**新区**北路

联系方式:罗义明0550-****5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丰乐大道1999****广场B座5楼505室

联系方式:邓晓春159****304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义明、邓晓春

电 话:0550-****580、159****3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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