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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对**前湾新区十二塘区块水质提升优化改造工程用海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20个工作日(自2025年6月5日起)。如对所公示用海有异议或有听证需求,请在公示******厅、****书面提出。
特此公示。
******厅 地址:**西溪路118号;电话:0571-****7740;邮编:310007。
**** 地址:**市**区和济街9号;电话:0574-****7076;邮编:315042。
| 用海项目名称 | 申请用海单位 | 用海位置 | 用海类型 | 用海方式 | 用海面积 | 用海期限 |
| **前湾新区十二塘区块水质提升优化改造工程 | ****湾新区****公司 | 位于**前湾新区十二塘围涂工程区域内 | 造地工程用海——城镇建设填海造地用海 | 填海造地——建设填海造地 | 0.1245公顷 | 4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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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