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山镇新洋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叶高群等16户18间拆**置及周科胜等6户无房户个人建房【土地综合整治村级安置点(9#楼)】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前公告及听证告知公告
****政府宜政[2025]36号用地批复文件同意,拆建户申请人【周耀进、周耀瓦、郑祥架、郑源淮、(李丽洁、吴继右)、吴继烈、周甲寸、(周甲寸、翁秀兰)、郑爱莲、吴继友、吴时钦、吴继回、吴继彩、周科銮(2间)、周甲梳、叶高群、(陈守义、陈守锐)】、及无房户申请人【陈定钒、陈定群、郭永波、周科胜、周科令、周科委】共22户于2025年6月4日向我局提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项目审批的申请,要求在宜山镇新洋村A-09-1-b地块申请新洋村土地综合整治村级安置点项目个人建房(9#楼) (位于龙金大道以东、镇北路以南,具体位置见总平图)。项目拟建1幢12间8层公寓式住宅,规划用地面积2875.55 m2,建筑占地面积519.96m2,建筑面积4409.23m2。现根据《建设行政许可听证工作规定》第四条和《**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进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前公告,其项目平面图和立面图如图所示。
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对本拟许可事项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内(2025年6月5日至2025年6月14日)向我局异议,依法享有陈述、申辩和听证等权利,如申请听证,请于本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逾期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权利。
一、反映途径:
1.苍**灵溪**滨路188号****法规科413室;
2.宜山镇环**路205号**********所;
3.联系电话:0577-****7272、0577-****8873
二、反映要求:反映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明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土地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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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