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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021MABX1MXU8R | 建设单位法人:李娜 |
| 庞苗竹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县 |
| 刘二堡镇三岔子村 |
| ****15万t/年工业固废综合利用项目(阶段验收)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0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含污水处理污泥)、建筑施工废弃物处置及综合利用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723-N7723-固体废物治理 |
| 建设地点: | ******县 ******县 |
| 经度:122.847500 纬度: 41.180000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1-09 |
| 辽市环审发〔2025〕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1021MABX1MXU8R001V |
| 2025-03-24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450 |
| 290 | 运营单位名称:**** |
| ****1021MABX1MXU8R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昌鑫****公司 |
| 912********972484C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公司 |
| ****0100MA0UTH7R45,912********263645W | 竣工时间:2025-02-20 |
| 2025-03-30 | 调试结束时间:2025-06-30 |
| 2025-05-0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6-05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news_details/127.html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与环评及批复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在生产车间设置两条生产线,每条生产线设计处理能力为7.5万t/a | 实际建设情况:建设1条工业固体废物处置生产线 |
| 截止本次验收阶段仅建设1条工业固体废物处置生产线,故总投资和环保投资对比环评阶段有减少;其他与环评批复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主要采用回转窑处理工艺,提取高炉灰中的锌,将高炉灰作为还原剂和燃料,将原料中的氧化态锌还原为锌单质,并利用锌及其化合物沸点低(Zn的沸点为906.96℃)、蒸气压大的特点,来控制回转窑内燃烧温度,从而制得锌蒸汽,再与设备内空气反应制得次氧化锌,通过收尘系统收集得到产品次氧化锌。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主要采用回转窑处理工艺,提取高炉灰中的锌,将高炉灰作为还原剂和燃料,将原料中的氧化态锌还原为锌单质,并利用锌及其化合物沸点低(Zn的沸点为906.96℃)、蒸气压大的特点,来控制回转窑内燃烧温度,从而制得锌蒸汽,再与设备内空气反应制得次氧化锌,通过收尘系统收集得到产品次氧化锌。 |
| 与环评及批复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水 环评阶段: 湿式脱硫塔产生的脱硫废水排入厂区沉淀池,经沉淀后回用脱硫塔,无废水外排;原料降尘用水、上料降尘用水、沉降室冷却补充水、在运行的过程中水分不断蒸发损耗,需要定期补充新水,无废水外排;职工盥洗废水及食堂废水排入厂区化粪池处理,定期清掏。2、废气 环评阶段: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装卸废气设置1座封闭的原料及含铁废渣堆存库,设置1套雾炮抑尘装置;上料废气2台上料机上方共设置2套喷雾抑尘喷头;成品包装废气设置1套雾炮抑尘装置;窑尾废气(含引燃废气)回转窑配备低氮燃烧器,2座回转窑窑尾分别配备1套“沉降室+表冷器+覆膜脉冲布袋除尘”除尘后,共用1套脱硝+1座脱硫塔+24m高排气筒(DA001),处理风量120000m3/h,并设置在线监测装置,监测指标:烟气流量、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窑头废气2座回转窑窑头分别配备窑头罩,将废气通过管道分别引入1套“表冷器+脉冲袋式除尘器”除尘后,分别经15m高排气筒(DA002、DA003),处理风量分别为40000m3/h;食堂油烟引入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DA004)。3、噪声 环评阶段: 本项目实施后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进行减振、墙体隔声等措施。可以有效的控制噪声的传播,几乎不影响厂界的声环境。因此本项目噪声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4、固体废物 环评阶段: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危险废物、一般固体废物、职工生活垃圾等。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和脱硝废盐。一般固体废物为脱硫渣、含铁废渣、窑头除尘灰、废布袋、职工生活、食堂废油脂和餐厨垃圾S7。 (1)危险废物 本项目设备维护时产生的废润滑油产生量为0.2t/a。属于危险废物HW08,危废代码900-214-08,危险特性为T/In,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本项目产生的废润滑油桶产生量为0.05t/a。废包装桶属于其他废物HW49,危废代码900-041-08。危险特性为T/In,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氧化法脱硝后配备了脱硝副产物吸收、处理装置,即蒸发脱盐装置,效率50%,产生脱硝废盐(主要成分硝酸钠,分子量85)。根据计算,脱除的氮氧化物为41.05t/a(以一氧化氮计、分子量为30),则蒸发的脱硝废盐产生量为57.8t/a,属于其他废物HW49,危废代码900-047-49。危险特性为T/C/I/R,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2)一般固体废物 ①脱硫渣 本项目采用双碱法脱硫,在脱硫过程中会产生脱硫渣,根据SO2排放情况及去除效率计算脱硫渣产生量。经计算,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产生的脱硫渣量为863.87吨。固废代码为SW06-900-099-S06,集中收集至一般固废暂存间后对外出售,可应用于建筑、建材、工业模具和艺术模型等行业。 ②含铁废渣 本项目回转窑窑头排放的窑渣,其含铁量较高,根据物料平衡含铁废渣的产生量为57356t/a,固废代码为SW59-900-099-S59,窑渣及时外售至选铁厂,不在厂内大量集中贮存。 ③窑头除尘灰 本项目回转窑窑头废气设置“表冷器+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窑头除尘灰产生量为13.831t/a,固废代码为SW59-900-099-S59,作为废渣收集后进行外售。 ④废布袋 本项目袋除尘器运行到一定时间后对布袋进行更换,年产生废布袋量为0.1t/a,固废代码为SW59-900-099-S59,作为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进行外售。 (3)生活垃圾S5、食堂废油脂和餐厨垃圾S6 本项目新增职工人数约50人,以人均日产生生活垃圾0.5kg计,年产生生活垃圾7.5t,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本项目食堂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油水分离器产生的食堂废油脂产生量为0.022t/a,餐厨垃圾产生量按照0.2kg/人﹒天计算,用餐人数为50人,产生量为3.0t/a,采取使用专用的容器进行收集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实际情况: 本项目验收阶段经现场调查废水产排情况与环评一致,脱硫塔废水通过管道排入沉淀池处理,除渣后返回脱硫塔循环使用;原料降尘用水、上料降尘用水、沉降室冷却补充水、在运行的过程中水分不断蒸发损耗,需要定期补充新水,无废水外排;职工盥洗废水及食堂废水排入厂区化粪池处理,定期清掏。实际情况: 本项目验收阶段经现场调查仅建设1条固废综合利用生产线,故仅有1座回转窑,1台给料机,脱硝工艺为次氯酸钠脱硝。 验收阶段废气治理措施为:装卸废气设置1座封闭的原料及含铁废渣堆存库,设置1套雾炮抑尘装置;上料废气1台上料机上方共设置1套喷雾抑尘喷头;成品包装废气设置1套雾炮抑尘装置;窑尾废气(含引燃废气)回转窑配备低氮燃烧器,1座回转窑窑尾配备1套“沉降室+表冷器+覆膜脉冲布袋除尘”除尘后,1套脱硝+1座脱硫塔+24m高排气筒(DA001),处理风量60000m3/h,并设置在线监测装置,监测指标:烟气流量、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窑头废气1座回转窑窑头分别配备窑头罩,将废气通过管道引入1套“表冷器+脉冲袋式除尘器”除尘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处理风量为40000m3/h;食堂油烟引入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DA004)。实际情况: 本项目验收阶段经现场调查已选取低噪设备,并安装消音器,根据监测结果,厂界四周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通过以上措施项目产生的噪声未对周围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实际情况: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危险废物、一般固体废物、职工生活垃圾等。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和脱硝废盐。一般固体废物为脱硫渣、含铁废渣、窑头除尘灰、废布袋、职工生活、食堂废油脂和餐厨垃圾S7。 (1)危险废物 本项目设备维护时产生的废润滑油产生量为0.1t/a。属于危险废物HW08,危废代码900-214-08,危险特性为T/In,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本项目产生的废润滑油桶产生量为0.03t/a。废包装桶属于其他废物HW49,危废代码900-249-08。危险特性为T/In,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本项目蒸发的脱硝废盐产生量为28.9t/a,属于其他废物HW49,危废代码900-047-49。危险特性为T/C/I/R,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2)一般固体废物 ①脱硫渣 本项目脱硫塔产生的脱硫渣主要为石膏(CaSO4混合物),脱硫渣产生量为431.935t/a,固废代码为SW06-900-099-S06,集中收集至一般固废暂存间后外售,应用于建筑、建材、工业模具和艺术模型等行业。 ②含铁废渣 本项目回转窑窑头排放的窑渣产生量为28678t/a,固废代码SW59-900-099-S59,集中收集后外售选铁厂。 ③窑头除尘灰 本项目窑头除尘灰产生量为6.9155t/a,固废代码为SW59-900-099-S59,作为废渣收集后进行外售。 ④废布袋 本项目袋除尘器运行到一定时间后对布袋进行更换,截止验收阶段,暂未产生废布袋,待产生时作为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进行外售。 (3)生活垃圾S5、食堂废油脂和餐厨垃圾S6 本项目年产生生活垃圾7.5t,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本项目餐厨垃圾产生量为3.0t/a,采取使用专用的容器进行收集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
| 截止本次验收阶段仅建设1条工业固体废物处置生产线;其他与环评批复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氮氧化物41.05t/a,铅及其化合物:18.787kg/a,铬及其化合物:1.304kg/a,镉及其化合物:2.207kg/a,汞及其化合物:0.003kg/a,砷及其化合物:0.011kg/a。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要求。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工作要求,按要求开展重点环保设备设施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避免风险事故的发生。项目单位需认真落实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要求开展验收工作。项目单位应按照排污许可管理要求开展相关工作。项目经批准后,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项目单位应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实际建设情况:根据验收检测结果可知各类污染物已达标排放,并严格执行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未超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排放。已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要求。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工作要求,按要求开展重点环保设备设施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已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11021-2024-003-L)备案工作,避免风险事故的发生。项目单位已认真落实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已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要求开展验收工作。项目单位已按照排污许可管理要求开展相关工作。本项目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动。 |
| 与环评及批复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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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0005 | 0 | 0 | 0 | 0.001 | 0.001 | / |
| 1 | 化粪池 | / | 化粪池 | / |
| 1 | 低氮燃烧器+沉降室+表冷器+覆膜脉冲布袋除尘器+次氯酸钠脱硝及蒸发除盐+双碱法脱硫塔 |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及其修改单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标准、《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表4标准、《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小型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及其修改单表5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低氮燃烧器+沉降室+表冷器+覆膜脉冲布袋除尘器+次氯酸钠脱硝及蒸发除盐+双碱法脱硫塔 | 已监测 |
| 1 | 消音器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 | 消音器 | 已监测 |
| 1 | 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环评做好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防范措施,按要求开展土壤、地下水自行监测,所在地土壤质应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标准:所在地地下水应满足国家《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I类标准,防止污染土壤及地下水。 | 项目单位已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有关大气、废水、噪声、固废、土壤及地下水等污染物防治措施,已按要求开展土壤、地下水自行监测 |
| 1 | 危废贮存库 | 危废贮存库 | |
| 2 | 一般固废暂存间 | 一般固废暂存间 |
| 1 | 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要求。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工作要求,按要求开展重点环保设备设施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避免风险事故的发生。 | 已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要求。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工作要求,按要求开展重点环保设备设施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已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11021-2024-003-L)备案工作,避免风险事故的发生。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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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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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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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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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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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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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