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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2025年6月5日至2025年6月13日)
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3号)的有关规定,我局对******加油加气站办理燃气经营许可证的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查、核验,为保证审查的公正性,增加工作的透明度,现将审查意见进行公示,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社会各单位及个人对许可企业申请事项的真实性有异议的,请提出详细的书面材料,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及真实的联系方式,个人举报应署实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及真实的联系方式,否则,将视为无效举报。举报材料请于2024年7月10日17时前送我局城市建设科(**市**区中华路1号,电话:****817)逾期不予受理。
本公示仅为我局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请企业警惕不法人员以审查审批的名义进行非法活动。
联系地址:**市**区中华路1号
邮编:643000
联系电话:0813-****817
****建设局
2025年6月5日
附件:
燃气经营许可证初审意见一览表
公示期:(2025年6月5日至2025年6月13日)
燃气经营许可证(联系电话0813-****817)
|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地址 | 申请事项 | 初审意见 | 备注 |
| 1 | ******加油加气站 | 企业地址:**省**市**生态城控规B-27地块 | 燃气经营许可证延续(管道天然气) | 拟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