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张村专卖稽查队维修改造项目(二次)
中标候选人公示
****受****的委托,****公司张村专卖稽查队维修改造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公司张村专卖稽查队维修改造项目(二次)
招标编号:****
开标日期:2025年06月05日09时30分(**时间)
开标地点: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市**区开元大道258****中心A座2101室开标室2)
二、评标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712534.31元
工 期:3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缺陷责任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项目经理:高滑 注册证号:豫241********07109
第二中标候选人:**市****公司
投标报价:701642.45元
工 期:3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缺陷责任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项目经理:李波 注册证号:豫241****02244
第三中标候选人:******公司
投标报价:717820.21元
工 期:3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缺陷责任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项目经理:赵真真 注册证号:豫241****58829
三、公示期:2025年06月06日-2025年06月10日
四、发布公示的媒介
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公司****公司内网》上发布。
五、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参与本项目的各投标人对中标候选人有异议的,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应包括: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质疑项目的名称;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事实依据,必要的法律依据,提出质疑的日期;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质疑人应保证提出的质疑内容和相应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质疑函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提供)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县**路中段烟草局
联系人:茹先生
电 话:0398-****174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东路心怡路绿地原盛国际1号楼B座12楼158室
联系人:丁宏宁
电 话:0371-****8888
电子邮件:****@126.com
监督部门电话:0398-****492
2025年06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