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川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05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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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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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5月18日
5、评审日期:2025年06月05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备注信息
**政采磋商(2025)0068号-1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答疑(如有)和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 **** ****政府南楼215号 1,196,800.00 评审总得分:93.84分
序号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答疑(如有)和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 30日历天 朱俊华 豫141********08329
三、评审专家名单
孙振伟、朱娜(评审组长)、吴朋飞(业主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协会发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所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收费金额:13,968.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政府采购网》及《**公共**交易平台(**省﹒**市)》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县君**路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方式:0379-****21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郑****大学科技园(**)15号楼C座北栋三层
联系人:刘袆
联系方式:135****55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袆
联系方式:135****5587
附件(4)
招标进度跟踪
2025-06-05
中标通知
栾川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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