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桂园街道开展《**区2025年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民生微实事项目。通过在家庭创造支持性环境,促使老年人尽可能留在家中养老,提升居家养老服务质量,夯实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内在要求,特向群众征集关于开展和改进该项目的意见。
(一)项目目标:
通过施工改造、设施配备、辅具适配等方式,改善老年人的居家生活环境,对老年人缺失的生活能力进行补偿或代偿,缓解老年人因生理机能退化导致的生活不适应,提升居家生活品质。2025年各街道适老化改造按需开展,根据前期摸排数统计约为250户。
(二)资助对象和资助标准:
年满60周岁及以上的本区户籍老年人,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以家庭名义申请居家适老化改造服务资助:
1.作为申请人的老年人应符合下列四种情形之一:
(1)年满60周岁及以上纳入分散供养的特困老年人;
(2)年满60周岁及以上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中的老年人;
(3)年满60周岁至69周岁经全市统一的老年人能力等级评估为中度及以上失能的老年人;
(4)年满7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
2.申请人的配偶应作为共同申请人;
3.申请人家庭只能以一套房屋申请一次性居家适老化改造资助;
4.申请改造的房屋应具有合法产权,位于我市行政区域内,为申请人实际居住;
5.申请改造的房屋的产权为申请人本人;产权人为申请人配偶或其家庭成员所有,或以租赁房屋进行申请的,须经房屋产权人同意;
6.拟改造的住房符合质量安全相关标准、具备改造条件。
符合以上资助条件且不存在不予资助情形的本区户籍老年人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依申请可以予以一次性资助。
1.第一类资助对象:分散供养的特困老年人,每户原则上不超过20000元。
2.第二类资助对象:除分散供养的特困老年人外的三种情形,资助标准为每户最高不超过12000元,超出资助标准的费用由老年人自行承担。
(三)服务供应商及产品:
****政府采购等规范流程择优遴选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服务供应商,进入资助名单的申请人,可根据就近、择优原则通过改造系统选择服务供应商,并与服务供应商签订《**市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委托协议》。
(四)改造实施与验收:
服务供应商根据申请人需求评估,参考《建议清单》提出居家适老化改造方案,与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就拟改造项目、改造工程量、配置产品等协商达成一致,并形成《**市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方案》。在改造方案审批确认后,服务供应商可在5个工作日内与申请人联系,确认实施适老化改造。服务供应商必须根据区级民政部门审定的方案提供适老化改造服务。街道办事处组织原评估团队结合评估需求、改造方案进行实地验收。
建议提交方式:****办事处政务邮箱反馈意见,邮箱lh_gyb@szlh.****.cn。
意见征集起止时间:2025年06月05日至2025年06月20日,请在规定时间内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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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6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