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园区175.47亩及111.33亩项目用地范围古墓葬发掘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项一
标的名称:****园区175.47亩用地范围古墓葬发掘
数量:1
预算金额(元):573800
单位:1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园区(175.47亩)项目用地位于**县皇甫乡北吴村以北,用地面积116979.51平方米。在用地范围前期考古勘探过程中发现古墓葬15座,早期沟1条。为确保地下文物安全,拟对其进行抢救性发掘。
标项二
标的名称:****园区111.33亩项目用地范围古墓葬发掘
数量:1
预算金额(元):520200
单位:1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园区(111.33亩)项目用地位****工园区内,用地面积74221.09平方米。在用地范围前期考古勘探过程中发现古墓葬16座。为确保地下文物安全,拟对其进行抢救性发掘。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九条、《****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基本建设用地考古前置管理规定的通知》(晋政办发〔2022〕8号)和《****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基本建设用地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前置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运政办发〔2021〕6号)文件要求考古前置,土地出让前需进行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工作。因考古发掘工作专业技术性极强,并且考虑到地下文物的保护安全问题,只能由具备文物发掘资质的单位来完成。****研究院是全省具备考古发掘资质单位,********研究院是签约**单位,该队是全市唯一考古机构,一直承担全市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的考古发掘工作,业绩丰富,信誉良好,技术力量雄厚,能圆满完成下达的各项任务,推动该项目工作顺利开展。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拟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工园区175.47亩及111.33亩项目用地范围古墓葬发掘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市建设北路189号
三、公示期限
2025年06月05日至2025年06月12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李丽
联系电话:134****1999
联系地址:**县西大街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畅先生
联系电话:0359-****013
联系地址:**县宝鼎北路369号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单一来源论证.pdf (986.6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