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保护厅关于转发的函》( 粵环函[2017]1945号)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建设项目必须办理环保竣工验收手续。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相关规定,现进行项目验收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加油站项目
(2)建设单位:****
(3)项目类别:机动车燃料零售F5264
(4)项目性质:**。
(5)建设地点:**市**区马坝镇马坝大道。
(6)项目概况:****(以下简称“我司”或“本单位”),项目于**市**区马坝镇马坝大道建设“********加油站项目”。主要从事销售成品油。
项目位于建设项目地点位于建设项目地点位于**省**市**区****花园三期马路对面),中心地理坐标为:(E:113°34′59.595″,24°41′4.940″)。
项目投资300万元,占地面积7452.5m2,建设的主要内容为加油棚、加油岛、埋地储罐、站房、辅助用房等。预计销售成品油6652.8t/a,日均销售18.48t,其中汽油3696 t/a,柴油2956.8t/a。
项目加油站北面为韶****公司和韶****公司-综合楼,****酒店、厨嫂当家、美宜佳等作为商住综合楼。东面为马坝大道,西南面为下何村。
2025年01月06日,我司办理了排污许可证(登记),编号:****。目前项目工况稳定,其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具备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133****5999
联系电话:133****5999
通讯地址:****
三、公示对象及征求意见范围
征求可能受本项目影响的所有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对污染物产生和环境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对建设项目运营过程中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其他相关要求。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通过邮寄信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调查单位反馈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五、公示时间:2025年6月05日至2024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