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评标评审专家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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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公共**交易评标评审专家队伍建设,充实**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分库专家力量,提高评标评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委员会令2024年第26号)《**省公共**交易管理办法》《**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和专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评标评审专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标书代写

一、征集时间

2025年6月5日—8月4日。

二、征集范围

1.本次评标评审专家的征集范围是:在本市(含县市)居住或工作满1年以上的各领域各行业符合征集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标书代写

2.符合本次专家征集条件,首次申请填报的人员按照在**市公共**交易网发布的评标评审专家征集公告程序和要求申报。为提升专家整体质量和专业水平,建立专家优胜劣汰长效机制,已在**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分库的评标评审专家,须按本次征集条件和程序重新申报,逾期未按相关程序和要求进行申报的专家视为自动放弃评标评审专家资格。标书代写

3.申请人在**市及**区工作、居住的,由市住建、财政、水务、交通、自然**、农业农村、卫生健康、生态环境、林草、工信、医保、商务、国有资产等市级有关行政监管部门受理申请报名。其他县(市)评标评审专家征集工作,****发改局、县(****分中心牵头组织实施,征集时间、条件、程序和标准与本公告一致。标书代写

三、征集条件

(一)申请人须满足以下条件

1.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同等专业水平须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3.具备参加评标评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标书代写

4.熟悉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

5.熟练掌握电子化评标评审技能;标书代写

6.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标评审工作,年龄在65周岁以下(1960年11月及以后出生);标书代写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评标评审专家资格标书代写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取消担任评标评审专家资格的;标书代写

3.被开除公职的;

4.受过刑事处罚或党纪政务处分的;

5.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征集程序

1.网上申请(2025年6月5日—6月27日)。符合申请条件的个人可采取单位推荐或个人自荐方式报名。申请人登录**市公共**交易网“**市征集专家系统”,注册(已注册的需重新注册)并填写《**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分库专家申请表》,在系统中下载并打印《申请表》一式三份,附件资料详见系统中《申请表》的填表说明。标书代写

2.所在单位审核(2025年6月5日—6月27日)。申请人将《**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分库专家申请表》及附件资料报所在单位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印章。已退休未在其他单位应聘的,由退休前所在单位审核;已退休在其他单位应聘的,由所在应聘单位审核和签署盖章。所在单位审核后,**市及**区工作、居住的申请人按照填报专业所属行业将《申请表》及附件资料报对口的市级行政监管部门。其他县市申请人的《申请表》及附件资料报县市对口的相关行政监管部门。标书代写

3.资格审查(2025年6月30日—7月11日)。市县有关行政监管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表》及附件资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各行业专家评标评审标准进行详细审查,对申请人职称、职业资格证书等证件审查可登录**人力**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标书代写www.****.cn)查询,审查仍有异议的,****社会保障局等相关部门予以确认。职称与职业资格对应关系可依据****保障厅甘人社通〔2022〕132号文件执行。资格审查结束后,市级有关行政监管部门将申请人申报资料、资格审查情况和审查通过人员名单报****评审服务科。各县(市)行政监管部门将申请人申报资料、资格审查情况和审查通过人****发改局,****发改局牵头,县(市)人社局、****中心等部门配合对资格审查结果进行复审,复审结果及相关资料汇总后上报******评审服务科。

4.资格复核(2025年7月14日—7月21日)。市发展改革委牵头,由市人社局、****、市级有关行政监管部门组成资格复核工作组,对市级各行政监管部门、****发改局报送的资格审查结果进行复核。对于审查和复核结果不一致的,市发展改革委组织召开评标评审专家资格审核认定工作会议,经讨论研究后确定资格审核认**果。标书代写

5.岗前培训(2025年7月21日—7月28日)。由市县发改部门、****中心牵头,市县各相关行政监管部门配合,对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人员开展相关法律法规、专业知识、电子评标操作、廉洁教育等方面的业务培训和测试。标书代写

6.认定入库(2025年7月29日—8月4日)。****发改局将培训考核情况和合格人员名单报市发展改革委。市发展改革委和****对合格人员资格予以认定,聘期三年。****将合格专家录入**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分库,正式开展公共**交易项目评标评审工作。标书代写

五、注意事项

1.****政府采购专业的,专业分类执行《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按市财政局相关规定和要求申报。申报其他类别专业的,专业分类执****委员会等10部委关于印发《公共**交易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的通知(发改法规〔2018〕316号)分类标准,****发改委制定的《**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评标专家申请表》中的专业要求,每个申请人可在工程A、货物B、服务C的3个大类中选择“主评专业”和“兼评专业”;确定大类后在该类别下选择一级、二级和三级类别,其中一级类别不得超过2项,二级和三级类别须在选定的上一级类别下选择,不得超过2项,申报的专业总数不得超过4个。申请人申报专业应与本人所学专业、工作经历或者职业范围等相符合,不得选报不具备评标评审能力的专业。标书代写

2.申报人员填写的表格、附件资料,统一用A4纸张装订。

3.征集过程中,申请人应随时关注**市公共**交易网(http://www.****.cn),并保持通讯畅通,以便随时获取相关信息,审核部门能够及时取得联系。

4.申请人需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经查实后取消评标评审专家申请资格,视情况追究纪律和法律责任。对审核单位在全市进行通报。标书代写

5.本次征集的评标评审专家入库前,开展评标评审工作仍由现**分库评标评审专家承担。新的**分库建成和启用后,由新入库的专家承担评标评审工作。标书代写

六、联系方式

市住建局

联 系 人:刘 翔

联系电话:0937-****649;189****1030

市财政局

联 系 人:程文捷

联系电话:0937-****406;139****8835

市水务局

联 系 人:李建刚

联系电话:0937-****775;133****3308

****运输局

联 系 人:黄 磊

联系电话:0937-****232;138****0170

******局

联 系 人:范丽娟

联系电话:0937-****928;136****1875

市农业农村局

联 系 人:王学强

联系电话:0937—****730;138****8192

市卫健委

联 系 人:魏开兴

联系电话:0937-****803;177****2737

****环境局

联 系 人:刘静瑶

联系电话:0937—****446;136****9225

****草原局

联 系 人:冉瑾怡

联系电话:0937-****696;151****0468

市工信局

联 系 人:姚金娟

联系电话:0937-****335;183****0678

市医保局

联 系 人:郭辉君

联系电话:0937-****292;152****6900

市商务局

联 系 人:邓玉锋

联系电话:0937-****541;138****6942

市国资委

联 系 人:张 昆

联系电话: 0937-****804;180****1822

****委员会

联 系 人:陈**

联系电话:0937-****663;139****6018

****

联 系 人:顾 琴

联系电话:0937-****880;181****7181

附件:2.**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分库专家申请表标书代写

3.**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分库培训考核合格人员汇总表标书代写

****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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