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峰镇榕发悦乐郡B****停车场引入新能源充电设施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内容: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岳峰镇榕发悦乐郡B****停车场引入新能源充电设施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宏路宏路村南宅219号三层东侧
中标(成交)金额:第一年的租金:9.8(元/月﹒平方米)。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租赁期限 | 服务标准 |
| 1 | **** | 岳峰镇榕发悦乐郡B****停车场引入新能源充电设施项目 | 岳峰镇榕发悦乐郡B****停车场,面积:929.62平方米 | 中标人应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提供充电桩及相应的运维服务 | 整体项目租赁期设定为10年(含免租期2个月) | 在承租期内,中标人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策规定,从事行业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政策。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1)以10年租赁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2)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的标准%:
中标金额(万元) 收费费率标准
100以下 1.50%
100-500 1.1%
(3)招标代理服务费的交纳方式:
a.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b.中标的投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8736万元(人民币)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审查
1.1投标人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17.3.1条款)规定的资格标准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委员会评议,各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1.2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17.3.2条款)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委员会评议,各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情况均符合要求。
2、项目经理:经办人(林锦芬、张林丽、张秀鸿/0591-****3306)、负责人(吴晓君、黄丽婷、李水清/0591-****3307)。
3、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自2025年06月05日至2025年06月08日止。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
地址:**省**市**区福马路168****花园28#楼(写字楼)19层03室
联系方式:陈锦辉/156****1525
2.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址:**市**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
联系方式:林锦芬/0591-****3306、****33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锦芬
电话: 0591-****3306、****3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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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6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