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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令第682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和“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环境保护部的有关要求,现将****含腐植酸钠有机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含腐植酸钠有机肥项目;
建设地点:位于****市**县**高勒镇**管区工业院区(**市****公司院内),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7°0′16″,北纬40°22′45″;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1条含腐植酸钠有机肥生产线及附属设施,年生产有机肥5000吨。****于2022年11月编制了《****含腐植酸钠有机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2年11月21日以磴环审表【2022】12号文****生态环境局****分局批复,该项目于2023年5月开工建设,于2024年8月投入运行。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总投资25.1万元,环保投资比例为8.37%。项目实际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总投资35.1万元,环保投资比例为11.7%。。
公示时间:2025年6月6日至2025年6月27日
联系人:刘维轩
联系电话:158****4438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