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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时间:2025-06-05 20:50
| 90天 |
| 资金现金 |
| 220,000元 人民币 |
| 11,334,271.43元 人民币 |
| CQJPSZDJ2019[JS] |
| 秀山县明珠、商贸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四期)第二次 答疑补遗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本项目“秀山县明珠、商贸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四期)第二次”招标文件答疑补遗通知如下: 一、答疑部分 提问一:第一次因为什么原因废标。 回复一:因中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且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低价风险担保或履约保证金,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低价风险担保或履约保证金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注:已发出的招标文件与本次答疑补遗有冲突的地方,以本次答疑补遗文件为准。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5年6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