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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省道**县**村至水晶坪段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的请示》****政府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省实施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批准机关及文号
2025年3月7日,****政府《关于102省道**县**村至水晶坪段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陕政土批〔2025〕60号)批准同意。
二、批准征收土地范围、面积及目的
本次批准征收土地位于曾家镇**村,牛头店镇**村、水晶坪村等3个村,集体土地总面积为3.9349公顷(59.0235亩)。具体面积和四至以勘测定界图为准。
土地征收后,拟用于102省道建设。
三、补偿标准及安置方式
补偿标准及安置方式按照2024年3月30日《****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等文件规定及签订的征收土地补偿协议执行。
四、其他事项
公告期为10个工作日,自发布次日起计算。
本公告在被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
张贴,****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本公告未尽事宜,均按法律、
法规**策的有关规定办理。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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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