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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400MA2CYJAN01 | 建设单位法人:黄文瀚 |
| 卢兴乐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西塘桥街道海霞路68号 |
| 年产28万吨高端环保新材料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18版本:036-基本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染料、颜料、油墨及其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水处理剂等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661-C2661-化学试剂和助剂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西塘桥街道海霞路68号 |
| 经度:121.04024 纬度: 30.59353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0-12-15 |
| 嘉环盐建〔2020〕26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400MA2CYJAN01001P |
| 2023-12-07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35000 |
| 3000 | 运营单位名称:**** |
| ****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13********366810W | 竣工时间:2024-06-10 |
| 2024-06-11 | 调试结束时间:2025-06-11 |
| 2025-05-0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6-06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gggs/spgg/2025-05-07/1432.html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28万吨高端环保新材料,联产3500吨/年氨水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28万吨高端环保新材料,联产3500吨/年氨水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纺织助剂(除脱醛剂、有机硅油):原辅料→投料→反应/搅拌/冷却→灌装/造粒→产品 2.纺织助剂-脱醛剂:原辅料→投料→反应→降温结晶→离心→水洗→减压浓缩→降温结晶→离心→干燥包装→产品 3.纺织助剂-有机硅油:原辅料→投料→反应→乳化→灌装→产品 4.农用微量元素(EDTA铁钠、EDTA四钠、EDTA铜、锌、锰、IDHA螯合盐、DTPA螯合盐):原辅料→投料→反应→过滤→调和罐→真空干燥→包装 5.农用微量元素- EDDHA螯合盐:原辅料→EDDHA合成反应→投料→反应→过滤→中间罐→干燥→包装 6.农用微量元素-有机膦酸螯合盐:原辅料→投料→反应→过滤→中间罐→干燥→包装 7.农用微量元素-液体硼:原辅料→投料→反应→灌装→产品 8.农用微量元素(液体钙/锌、悬浮液体肥):原辅料→投料→混合搅拌→灌装→产品 9.农用微量元素-有机硼:原辅料→投料→反应釜→包装→产品 10.农用微量元素- 土壤有害金属捕捉剂:原辅料→投料→混合搅拌→干燥→包装→产品 | 实际建设情况:1.纺织助剂(除脱醛剂、有机硅油):原辅料→投料→反应/搅拌/冷却→灌装/造粒→产品 2.纺织助剂-脱醛剂:原辅料→投料→反应→降温结晶→离心→水洗→减压浓缩→降温结晶→离心→干燥包装→产品 3.纺织助剂-有机硅油:原辅料→投料→反应→乳化→灌装→产品 4.农用微量元素(EDTA铁钠、EDTA四钠、EDTA铜、锌、锰、IDHA螯合盐、DTPA螯合盐):原辅料→投料→反应→过滤→调和罐→真空干燥→包装 5.农用微量元素- EDDHA螯合盐:原辅料→EDDHA合成反应→投料→反应→过滤→中间罐→干燥→包装 6.农用微量元素-有机膦酸螯合盐:原辅料→投料→反应→过滤→中间罐→干燥→包装 7.农用微量元素-液体硼:原辅料→投料→反应→灌装→产品 8.农用微量元素(液体钙/锌、悬浮液体肥):原辅料→投料→混合搅拌→灌装→产品 9.农用微量元素-有机硼:原辅料→投料→反应釜→包装→产品 10.农用微量元素- 土壤有害金属捕捉剂:原辅料→投料→混合搅拌→干燥→包装→产品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废水:加强废水污染防治。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要求,提高废水回用率。污水收集处理系统须采取防腐、防漏、防渗措施,排污管道须采用架空明管或明沟套明管形式。农用微量元素生产过程产生的各类废水均回用于生产线,纺织助剂生产工艺废水经酸碱调节预处理后与其余废水经厂区污水站处理后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1间接排放标准后纳入******处理厂。 2.废气:加强废气污染防治。提高装备配置和密闭化、连续化、自动化水平,从源头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根据项目各废气特点,分别采取高效、可靠的针对性措施进行处理,各类生产废气经收集处理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标准、《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4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特别排放限值后(氮氧化物执行嘉政办发[2019]29号要求,原则上不高于30mg/m3)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米。。 3.噪声: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选用低噪音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用消声、减振、隔声等措施处理,确保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4.固废:加强固废污染防治。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危险废物和一般废物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置,尽可能实现**综合利用。危险废物需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对委托处置危险废物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报批手续,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厂区暂存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做好防雨、防渗、防漏措施,禁止排放。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水:厂区实行雨污分流;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纺织助剂生产过程产生少量废水,农用微量元素生产过程产生各类废水均回用于生产线,农化产品无废水排放,公用工程废水主要为洗桶废水、洗釜废水、喷淋废水、初期雨水、真空系统废水、纯水制备产生的废水、循环冷却水排水和职工生活污水,所有废水经絮凝沉淀+UASB+两级AO+絮凝沉淀等工艺处理达标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2.废气:本项目纺织助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投料粉尘经密闭管道收集后通过一套布袋除尘装置治理后通过15m以上排气筒(P1)高空排放;本项目各车间工艺废气、灌装废气、桶装料打料高浓废气收集后先通入相应的高浓废气预处理系统(酸喷淋+碱喷淋+水喷淋装置),再汇总经RTO+碱喷淋装置治理后通过25m排气筒(P2)高空排放;本项目桶装料打料间、洗桶、危废暂存场所、污水站其他区域产生的低浓废气收集后先通入相应的低浓废气预处理系统(酸喷淋+碱喷淋装置),再汇总经生物洗涤置治理后通过15m排气筒(P3)高空排放;本项目农用大中微量元素产品投料、包装过程产生的粉尘经密闭管道收集后通过一套布袋除尘装置治理后通过15m以上排气筒(P4)高空排放;本项目锅炉天然气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SCR脱硝工艺治理后通过15m排气筒(P5)高空排放。 3.噪声:项目在设备选型上注重选择低噪音设备,厂区合理布局,加强设备日常维护,降低噪声影响。 4.固废:符合“**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 一般化学品废包装材料、废RO膜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有毒有害化学品废包装材料、物化污泥、检测废弃物暂存于危废暂存场所内,定期委托******公司处置;废导热油、废催化剂、废布袋、废机油、矿物油、蒸馏底液、生化污泥、农用微量元素产品滤渣尚未产生,产生后需定期委托******公司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厂区东侧设有1个约230m2的危废暂存场所,并已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规定采取了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等措施。建设单位已和******公司签订了工业危险废物处置合同,本项目产生的有毒有害化学品废包装材料、物化污泥、检测废弃物暂存于危废暂存场所中,定期委托收集处置,并在转移过程中执行了转移联单制度,同时做好了台账记录。 此外,厂区西南侧设置了1间约210m2的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并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规定采取了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措施。一般化学品废包装材料、废RO膜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按要求建立一般固废台账。 因此,建设单位固废均得到了妥善处置,对周围环境基本无影响。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总量控制:严格实施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措施。本项目实施后全厂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10.2039吨/年,氨氮排放总量1.0204吨/年,二氧化硫排放总量0.416吨/年,氮氧化物排放总量15.458吨/年,工业烟粉尘3.059吨/年,挥发性有机物9.891吨/年。其中新增的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污总量指标通过排污权交易获得,使用期限为5年。 | 实际建设情况:总量控制:本项目CODCr实际排放量为3.9400t/a,氨氮实际排放量为0.3940t/a,挥发性有机物实际有组织排放量为0.3584t/a,烟粉尘、二氧化硫因浓度未检出而无法核算总量,氮氧化物实际有组织排放量为0.9662t/a,均未超出本次验收总量控制建议值(本次验收总量控制建议值(CODCr≤10.2039t/a,氨氮≤1.0204t/a,挥发性有机物≤4.7783t/a,烟粉尘≤0.4870t/a,二氧化硫≤0.4160t/a,氮氧化物≤15.4580t/a)。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7.88 | 20.4077 | 0 | 0 | 7.88 | 7.88 | |
| 0 | 3.94 | 10.2039 | 0 | 20.4078 | 3.94 | -16.468 | |
| 0 | 0.394 | 1.0204 | 0 | 2.0408 | 0.394 | -1.647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416 | 0 | 0.832 | 0 | -0.832 | / |
| 0 | 0.9662 | 15.458 | 0 | 30.916 | 0.966 | -29.95 | / |
| 0 | 0 | 3.059 | 0 | 6.118 | 0 | -6.118 | / |
| 0 | 0.3584 | 9.891 | 0 | 19.782 | 0.358 | -19.424 | / |
| 1 | 废水处理设施 | 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LAS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限值要求;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表1中其它企业间接排放限值要求;总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限值要求;苯乙烯、丙烯腈、环氧氯丙烷、甲醛、苯酚、丙烯酸、氟化物、AOX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1间接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 厂区实行雨污分流;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纺织助剂生产过程产生少量废水,农用微量元素生产过程产生各类废水均回用于生产线,农化产品无废水排放,公用工程废水主要为洗桶废水、洗釜废水、喷淋废水、初期雨水、真空系统废水、纯水制备产生的废水、循环冷却水排水和职工生活污水,所有废水经絮凝沉淀+UASB+两级AO+絮凝沉淀等工艺处理达标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 在监测日工况条件下,废水处理设施排放口的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LAS监测结果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限值要求;氨氮、总磷监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表1中其它企业间接排放限值要求;总氮监测结果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限值要求;苯乙烯、丙烯腈、环氧氯丙烷、甲醛、苯酚、丙烯酸、氟化物、AOX监测结果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1间接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在监测日工况条件下,雨水排放口的化学需氧量监测结果符合浙环发【2011】107号《****政府关于十二五时期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深化整治促进提升的指导意见》中规定的浓度限值要求(清下水CODCr浓度不得高于50毫克/升)。 |
| 1 | 布袋除尘装置、酸喷淋+碱喷淋+水喷淋+RTO+碱喷淋装置、酸喷淋+碱喷淋+生物洗涤装置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4 | 本项目纺织助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投料粉尘经密闭管道收集后通过一套布袋除尘装置治理后通过15m以上排气筒(P1)高空排放;本项目各车间工艺废气、灌装废气、桶装料打料高浓废气收集后先通入相应的高浓废气预处理系统(酸喷淋+碱喷淋+水喷淋装置),再汇总经RTO+碱喷淋装置治理后通过25m排气筒(P2)高空排放;本项目桶装料打料间、洗桶、危废暂存场所、污水站其他区域产生的低浓废气收集后先通入相应的低浓废气预处理系统(酸喷淋+碱喷淋装置),再汇总经生物洗涤置治理后通过15m排气筒(P3)高空排放;本项目农用大中微量元素产品投料、包装过程产生的粉尘经密闭管道收集后通过一套布袋除尘装置治理后通过15m以上排气筒(P4)高空排放;本项目锅炉天然气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SCR脱硝工艺治理后通过15m排气筒(P5)高空排放。 | 在监测日工况条件下,高浓废气处理设施排放口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苯乙烯、丙烯腈、环氧氯丙烷、甲醛、氨、丙烯酸、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甲基丙烯酸甲酯、丙烯酸丁酯、乙酸乙酯、二甲苯、乙二醇、异丙醇、硫化氢排放浓度均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中的限值要求, DMF、二甲胺排放浓度符合美国EPA****实验室推荐的多介质环境目标值中排放环境目标值;低浓废气处理设施排放口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中的限值要求,硫化氢、氨、臭气浓度排放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的相关标准限值要求;纺织助剂粉尘处理设施排放口的颗粒物排放浓度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中的限值要求;农用微量元素粉尘处理设施排放口的颗粒物、氨排放浓度符合《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4中的限值要求;锅炉天然气燃烧废气处理设施排放口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排放浓度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中的燃气锅炉相关标准;同时,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也符合《**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中的相关要求(≤30mg/m3)。 企业厂界四周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9中的限值要求,氨无组织排放浓度符合《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5中的限值要求,硫化氢、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的相关标准限值要求;生产车间外的非甲烷总烃1h平均浓度值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附录A表A.1中的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
| 1 | 隔声减振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项目在设备选型上注重选择低噪音设备,厂区合理布局,加强设备日常维护,降低噪声影响。 | 在监测日工况条件下,企业厂界四周昼间及夜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
| 1 | 加强固废污染防治。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危险废物和一般废物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置,尽可能实现**综合利用。危险废物需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对委托处置危险废物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报批手续,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厂区暂存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做好防雨、防渗、防漏措施,禁止排放。 | 已落实。 符合“**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 一般化学品废包装材料、废RO膜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有毒有害化学品废包装材料、物化污泥、检测废弃物暂存于危废暂存场所内,定期委托******公司处置;废导热油、废催化剂、废布袋、废机油、矿物油、蒸馏底液、生化污泥、农用微量元素产品滤渣尚未产生,产生后需定期委托******公司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厂区东侧设有1个约230m2的危废暂存场所,并已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规定采取了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等措施。建设单位已和******公司签订了工业危险废物处置合同,本项目产生的有毒有害化学品废包装材料、物化污泥、检测废弃物暂存于危废暂存场所中,定期委托收集处置,并在转移过程中执行了转移联单制度,同时做好了台账记录。 此外,厂区西南侧设置了1间约210m2的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并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规定采取了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措施。一般化学品废包装材料、废RO膜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按要求建立一般固废台账。 因此,建设单位固废均得到了妥善处置,对周围环境基本无影响。 |
| 1 | 加强日常环保管理和环境风险防范。项目建成投运前,你公司须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设置专门的环保管理机构,落实专职环保技术人员,加强环保培训,做好各类生产设备、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和日常检修维护,确保环保设施稳定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的稳定达标排放,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和事故性排放。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并报环保部门备案,落实各项事故应急防范措施,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 已落实。 企业已编写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环境局**分局备案,备案号为330424-2025-041-H。企业厂区内设置了事故应急池(2400m3)、雨水截止阀等应急措施,成立了相应的应急队伍。 企业配备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防护服、防护手套、防护面罩等防护用具,黄沙、煤渣堵漏材料以及维修、通讯等应急工具。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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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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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项目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需通过**县排污权交易平台获得有偿使用权,化学需氧量、氨氮、挥发性有机物、工业烟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总量需进行削减替代,在**县区域内调剂平衡。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已通过**县排污权交易平台获得有偿使用权,化学需氧量、氨氮、挥发性有机物、工业烟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总量已进行削减替代,在**县区域内调剂平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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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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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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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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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