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受****委托,****承担**县南洲新区东C-13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该地块位于**市**县南洲新区,占地11761.10平方米(约17.64亩)。地块中心坐标为:N25.272932°,E110.188563°。
调查情况:
根据**市****2022年公布的《关于**市**县南洲新区东C-13地块的规划条件》(附件2),该地块后期拟规划为居住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规定的第一类用地(A33)。
2014年8月之前,调查地块属于**县南洲村集体用地,一直为农用地。种植作物主要为水稻和蔬菜,主要使用有机肥和低毒易降解农药,灌溉用水主要为桂江和雨水。地块内未进行畜禽养殖活动。2014年8月,根据《广******厅关于**县2013年第十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政府征收,地块内的农业活动逐渐停止。
2019年,地块西北侧**临时工棚1处,主要用于周边建筑工地员工宿舍;2021年,东南侧**临时工棚1处,用于建筑工地员工宿舍。根据周边走访得知,这两处临时工棚内均已进行地面硬化,工棚内仅用于日常居住,未进行其他工业活动。临时工棚日常居住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废水经市政管网收集后排放,生活垃圾经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处置。
现场踏勘时,地块内北部和**有坑塘3处,由于自然降雨,地势低洼处积水形成,未进行利用。地块内其余区域为农田和荒地,种植作物为当季蔬菜,如水稻、青菜等。灌溉用水为桂江和雨水。调查地块周边为居民区、农田、****政府行政单位,未进行其他工业活动。地块内及相邻地块均未发现危险废物暂存以及填埋情况,未发现明显恶臭、化学品味道和刺激性气味,没有明显的污染和腐蚀的痕迹。
结论与建议:
本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未存在污染源,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导则规定,本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现状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的开发要求,不需要开展后续土壤环境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