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车动力电源系统更新改造项目三期
各潜在竞选人:
本新能源车动力电源系统更新改造项目三期,已由****以经理办公会批准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比选人为****。本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根据《****公司比选采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采购方式为竞争性比选。
项目概况:根据《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办公厅印发的《道路运输企业和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交办运〔2023〕52号)等有关规定,决定对****2025年即将到期的31台纯电动公交车辆动力电池进行更新。
比选范围:
| 序号 |
车型 |
数量(台) |
技术要求 |
| 1 |
海格KLQ6850GEVN2 |
10 |
详见第五章“比选人要求” |
| 2 |
金龙XMQ6806BGBEVL |
1 |
|
| 3 |
金旅XML6122JEVD0C |
8 |
|
| 4 |
金旅XML6700JEVDOC |
3 |
|
| 5 |
宇通ZK6115BEVG52 |
3 |
|
| 6 |
宇通ZK6125BEV23 |
6 |
包括但不限于完成上述产品的供货(设计、制造,含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等)、装配(含出厂前组装、测试和检验、装卸、运输(含包装、保险)、安装、调试、验收,以及质量保证期内的维修、维护、保养、人员培训和其它相关伴随服务等工作内容。
(1)竞选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其他要求详见第二章竞选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竞选。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6月13日10时00分标书代写
递交方式:****(**市**区恒大山**4期11栋商铺二楼)。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竞选文件,比选人将不予受理。
开标时间:2025年06月13日10时00分标书代写
开标地点:****(**市**区恒大山**4期11栋商铺二楼)。标书代写
本次比选公告在“******公司官方网站”(https://http://www.****.com/)发布。
本比选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比 选 人:****
地 址:**市**区龙兴镇普福大道458号
联 系 人:叶先生
电 话:139****1958
比选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恒大山**4期11栋商铺二楼
联 系 人:李老师
电 话:136****76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