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源县新回龙镇典型镇培育人居环境提升项目

审批
广东-河源-东源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0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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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发改投审〔2025〕97号

****改革局关于**县新回龙镇典型镇培育人居环境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办理**县新回龙镇典型镇培育人居环境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及相关材料已收悉。****政府办公室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贯彻落实〈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有关事宜的通知》(东府办函〔2018〕92号)、《****办公室****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府办〔2020〕13号),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县新回龙镇典型镇培育人居环境提升项目。
二、项目法人单位:****人民政府
项目统一编码:****
三、主要建设内容:①人居环境整治工程:新增四分类垃圾收集亭11个,增设功能房,改造垃圾中转站;改造升级自来水管网、污水处理设施及设备。②风貌品质提升工程:改造圩镇入口通道;改造约2公里的房屋外立面;建设美丽圩镇客厅并完善配套设施;****农贸市场;万绿湖岸景观改造提质,铺设步道;**1处绿美生态小公园;实施绿化美化工程。③公共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升级圩镇范围内的停车设施,布设新能源充电桩(含机动车、电动自行车)并增设停车位,布设道路交通照明、交通指示设施;完善圩镇内的防灾减灾设施,建设1****中心,安装1套镇级应急广播系统,布设安全救援设施及警示标语,搭建数字乡村综合治理体系,****消防站配套设施;公共区域增设无障碍设施;建设1处长者饭堂,面积约30平方米;****广场配套设施;****广场约1500平方米(包括硬底化及铺设柏油)及修复、铺设柏油巷路约75米。④产业提升工程:品牌创建、**旅游3A景区基础设施提升、东星村3A级景区建设等。
四、该项目总投资控制4758.07万元内。资金来源:除争取省级补助典型镇培育资金外,不足部分由业主单位自筹解决。
五、项目法人单位应严格按照项目建设的基本程序办理初步设计、概算审批等相关手续并按照核准招标事项组织招投标(见附表)后方可动工建设。
六、项目开工后,项目建设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国统计法》等相关规定,****改革局、县统计局等部门报送投资进度等数据信息。
七、项目审批相关文件:《新回龙镇党委会议纪要》(2025年5月22日);《关于**县新回龙镇典型镇培育人居环境提升项目资金来源的说明》(东财资金函〔2025〕99号);《关于**县新回龙镇典型镇培育人居环境提升项目的用地及选址意见》(东自然资函〔2025〕527号)。
八、项目应严格按照东自然资函〔2025〕527号文要求不得新增建设用地,在建设过程中不得占用或损毁永久基本农田,不得新增违法用地。
此复。

****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建军常务副县长,县财政局,******局,县人社局,县统计局。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门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核准
设计 核准
建筑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安装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监理 核准
主要设备
重要材料
其他 核准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等规定核准。 2.请按照规定在**省招投标监管网(www.****.cn****政府采购网(www.****.cn)发布有关招投标信息。 3.政府采购的法律、****政府采购货物、服务的招标投标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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