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县**河防洪治理工程补遗通知02
致各投标人及相关单位:
一、本项目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修改如下:标书代写
1、原:招标文件第一章5、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6月19日9时30分。标书代写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4.2.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6月19日9时30分标书代写
修改为:招标文件第一章5、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6月24日9时30分。标书代写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4.2.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6月24日9时30分标书代写
2、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10.3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时间和形式时间:2025年6月4日23时59分
修改为: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10.3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时间和形式时间:2025年6月9日23时59分
3、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4.1投标保证金缴纳到账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18日15时;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10000元。标书代写
修改为: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4.1投标保证金缴纳到账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23日15时;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10000元。标书代写
二、本项目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2.4(1)资信业绩 其他主要人员 修改如下:
原:其他主要人员:二、设计单位人员:2、水工专业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中级职称得2分,具有水利水电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得4分;本项最高得4分。
修改为:2、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中级职称得2分,具有水利水电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得4分;本项最高得4分。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除以上修改内容外,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5年6月6日
**市**县**河防洪治理工程补遗通知01
致本项目各潜在投标人:
一、本项目投标文件的勘察业绩时间修改如下:
1.原招标文件第一章3、投标人资格要求3.3 业绩要求:勘察业绩: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1个已完成或正在实施的防洪工程或河道治理或堤防工程的勘察业绩(联合体投标的,勘察单位提供勘察业绩)。标书代写
修改为:第一章3、投标人资格要求3.3 业绩要求:勘察业绩:近5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1个已完成或正在实施的防洪工程或河道治理或堤防工程的勘察业绩(联合体投标的,勘察单位提供勘察业绩)。标书代写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