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进一步壮大**乡村人才队伍,为**现代农业发展和乡村**提供人才支撑,****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5年省级资金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工作的通知》(晋农函〔2025〕117号)文件要求和指导意见,现组织开展 2025年省级资金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遴选申报工作,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省域内涉农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各级农业农村局下属机构;高****基地****学校);部省级农业龙头企业、******社等。
二、申报条件
(一)成立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财务核算、无不良诚信记录,运营状况良好,自愿在各级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指导下承担培育任务;
(二)具有教育、培训相关职能、资质或主营业务范围;
(三)能提供满足培育需要的教学场所及教学设施设备;
(四)具备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与培育主题相匹配的专兼职师资,以及稳定的专业培训教师或技术指导团队;
承担实践教学环节的机构应当具有满足培育主题要求的场地、设施设备、实践师资等条件。
培育机构负责建立培训班管理制度、制定开班计划、遴选培育对象、设置培训课程、委派或聘请授课师资、优选培育教材、落实培育任务、建立培育档案、数据上报系统、课程技能考核、开展后续跟踪服务、指定专人负责培训班组织实施,接受质量监管和核验评价。
(五)服务主导产业,产业优势明显,特色鲜明,有较强影响力和辐射带动能力。
(六)具备学员现场学习、技能操作、观摩实践、经****基地****基地。
(七)培训机构法人三年内无违规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
(八)严格淘汰审计、纪检、监察、农业农村部门等检查不合格的机构;
(九)部省级高****基地****学校)优先录用。
三、申报需提交的证件与资料
1、《2025年**市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申报表》(见附件)
2、申报机构/个人申请书;
3、申报机构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申报机构营业执照、法人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年审时间截止 2026 年 12 月之前,加盖公章);
5、****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近半年流水明细;
6、申报机构2024年度资产负债表(加盖公章);
7、申报机构征信(天眼查认证情况);
8、**部门出具的申报机构法人三年内无违法犯罪证明;
9、申报机构课堂教学场所、****基地资料;
10、申报机构其他获奖证书。
申报机构按照要求提供相关印证资料一式3份,县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筛选出符合本地主导产业发展需求的培育机构2-3家,****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农村局审核通过后统一公示。申报时间即日起至6月15日。
报名地点:****科教站(4楼402室)
联系电话:0359-****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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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