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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991706M | 建设单位法人:姜忠 |
| 毛安安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区 |
| **市**区城乡路333号5楼 |
| 浦卫公路G1501 跨线桥改建工程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18版本:157-等级公路(不含维护,不含改扩建四级公路)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G-G-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建设地点: | **市**区 |
| 经度:121.41523,121.41794 纬度: 30.89911,30.88978 | ****机关:****保护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7-09-27 |
| 沪奉环保许管〔2017〕38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7597.95 |
| 335.17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991706M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13********991706M | 验收监测单位:**智****公司 |
| ****0120MA7H3BLA7J | 竣工时间:2022-07-20 |
| 2022-07-21 | 调试结束时间:2024-12-30 |
| 2024-11-2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2-10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e2.****.cn:8081/jsp/view/hjxxgk/jsxmhp_index.jsp |
| 二级公路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二级公路改扩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红线宽度56米,主线设计时速为60千米/小时,辅道设计时速为20千米/小时,道路全长约1.05千米。 | 实际建设情况:红线宽度56 米,主线设计时速为60 千米/小时,辅道设计时速为20 千米/小时,路线全长1.097km |
| 因交叉口优化设计,起终点桩号略有变化,总长度增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不涉及 | 实际建设情况:不涉及 |
| 不涉及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均应落实各项环保措施,不得对周围地表水环境造成影响。项目初期雨水应收集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2、施工营地产生的生活污水应收集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如不能实现纳管处理,则由环卫部门定期抽运处理,严禁将生活污水直接 排入水中。 3、项目建设中应重点加强道路交通噪声影响控制,通过改进施工工艺,提高施工质量,确保路面的平整度。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铺装低噪声路面、桥梁采用低噪声伸缩缝等综合性措施,噪声和振动分别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和《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GB10070-88)的相关限值或不劣于现状。 4、建成后应加强路面的维护保养,保持良好的平整度,避免因表面破损引起交通噪声增大。按照《报告书》要求,开展跟踪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完善项目的隔声降噪措施。 5、按照《报告书》要求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落实施工单位的环保责任,将环境监理要求纳入施工监理中。夜间施工应提前向有关部门办理报批手续。 6、应与相关职能部门协调设置限速及禁鸣标志。道路沿线两应重视沿线居民工程环境影响的意见,建设单位应按《报告书》要求落实各项降噪、安装声屏障、隔声窗等措施,妥善处理可能产生的环境纠纷。 | 实际建设情况:1、施工期间禁止各类废水任意外排,在施工现场开挖排水明沟,设置若干不同规模的沉淀池,上清液全部回用,用于地面和车辆冲洗、抑尘洒水等,禁止外排。初期雨水经排水沟收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2、施工营地租赁厂房,依托厂房污水管网将生活污水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3、项目按照环评要求铺设SBS 改性沥青路面、规划控制距离、桥梁采用了低噪声伸缩缝后,道路两侧噪声与振动基本符合环评要求。 4、项目建成后加强路面养护,维持路面平整度。项目将开展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完善项目的隔声降噪措施。 5、施工单位落实了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环境监理纳入施工监理中;本项目不涉及夜间施工。 6、道路已设限速标志;验收阶段监测结果能达到验收要求;建设单位在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均未收到环境投诉,未产生环境纠纷,在取消西侧地面辅道噪声影响减小的情况下,预留声屏障、隔声窗等措施费用,以便应对以后的环境纠纷。 |
| 监测结果能满足验收要求,因此预留隔声窗费用,中远期根据跟踪监测结果实施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主桥标准横断面:11.3m(边幅桥)+0.25m(间距)+18.5m(中幅桥)+0.25m(间距)+11.3m(边幅桥)=41.6m(主桥宽度)北侧引桥及地面辅道: 1.5m(放坡)+0.5m(土路 肩)+6.0m(辅道)+1.0m(间距)+9.5m(边幅桥)+0.25m(间距)+18.5m(中幅桥)+0.25m(间距)+9.5m(边幅桥)+0.75m(间距)+5.5m(辅道)+0.25m(土路肩)+2.5m(放坡)=56m(红线宽度) 南侧引桥及地面辅道:2.0m(人行道)+6.0m(辅道)+1.0m(间距)+9.5m (边幅桥)+0.25m(间距)+18.5m(中幅桥)+0.25m(间距)+9.5m(边幅桥)+1.0m(间距)+6.0m(辅道)+2.0m(部分路段人行道)=56m(红线宽度) 2、G1501跨线桥跨径:9×22+19.65+9×20+13=410.65m;辅道津浜桥13+20+13=46m | 实际建设情况:1、主桥标准横断面:9.5m(边幅桥 )+1m (间距 )+18.5m (中幅桥 )+1m(间距 )+9.5m (边幅桥)=39.5m 引桥及地面辅道:0.5m/1.25m(土路肩 )+6.0m (辅道)+0.5m(土路肩)+0.5m(间距)+9.5m (边幅桥 )+1m(间距 )+18.5m(中幅桥)+1m (间距 )+9.5m(边幅桥)=47/47.75m 2、G1501跨线桥跨径:7×22+22.140+21.851+19.65+9×20+13=410.65m;取消辅道桥,更名为钟家宅河桥,13+20+13=46m |
| 1、主桥横断面缩短,变化主要体现在边幅桥缩短,因为原2m人行道+3.5m非机动车道合并为3.5m人非道;引桥及地面辅道宽度缩短,主要因为原环评为东西两条辅道,实际仅建设东边一条辅道,道路西侧原河道高王泾保留,道路沿河设置临水挡墙 2、2个22m跨径稍有变化,总体跨径数量、总长度不变;取消辅道桥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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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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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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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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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本项目施工期临时用地只在道路征地范围内,不占用其它场地,施工便道可根据施工实际情况,尽量选取现有水泥小路,进而避免施工临时便道占用带来的影响。 ②根据目前设计资料,施工营地、堆场位置尚未确定,本报告对其位置提出如下要求:应尽量远离水体,堆场必须配以相应的遮盖措施,防止受雨水径流的冲刷进入附近 水体,产生污染。施工结束后,弃土、弃渣点应及时覆土整治,恢复植被。 ③ 水土保持措施 i 施工单位应事先了解降雨时间和特点,以便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 ii 土地平整过程中表层25~30cm 腐殖土应统一收集堆放,作为本项目红线范围内绿化用土,如有多余,则作为工程弃渣外运处理。 iii 施工便道尽量利用现状小路,对于新开辟的施工便道,应避免大填大挖,减少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施工便道应尽快恢复。 iv 做好综合排水设计,路面排水工程与土方工程基本同步实施,防止雨天路面形成的水流直接冲刷路面引起水土流失;同时,可在路基两侧设立边沟或排水沟,防止路 面径流任意外排。 v 随时保持施工现场排水设施畅通,地质不良地段的路基施工避开雨季。 vi 雨季施工应随时保持施工现场排水设施的畅通,填筑路基时,应做到随挖随填随压,保证路基质量;同时应备有土工布覆盖,防止汛期造成大量水土流失。 vii 加强绿化、移栽树木,充分运用植被的天然保护功能。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①已落实,本项目施工便道均布设在项目征地范围内或利用现有水泥路,不涉及占用其他场地; ②本项目在施工现场不设置试验室;****搅拌站,使用商品混凝土。设置1 处租用项目部和1 处搭建项目部,租用项目部现已归还,搭建项目部现已拆除并恢复原状。 ③已落实,项目在土方开挖阶段,备用了一定数量的成品防护物,如草席等,在雨天进行覆盖,防止水土流失;施工期间将表层土壤剥离后保存,待施工活动结束、清场后,采用保存的表层土壤进行植被恢复;绿化和植被恢复均选用当地树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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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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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工期: 1.噪声:① 尽量选用低噪声机械和施工方式;② 减少夜间施工,尤其注意避免夜间进行高噪声施工,夜间施工要有夜间施工许可证;③ 加强对施工运输车辆的管理。集中的 施工车辆使用应该避开夜间;对驾驶员应该宣传、教育和监督,杜绝超载、超速、减少鸣笛,并加强车辆维修,防治车况不良导致的高噪声;④ 施工前封闭施工场地,在施工区域周边设置不低于2 米的固定式硬质围栏。 2.振动:加强施工区域的振动监控,根据监控结果及时采取必要的减震措施。 3.废水:① 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当在施工区建设三级沉砂池进行三级沉淀处理,施工废水和泥浆水经沉淀处理满足纳管标准后排放;施工机械冲洗、维修产生的含油废水需要 集中收集,经隔油处理、三级沉淀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沉淀池上清液可用于洒水抑尘等环节中,沉淀池的固废定期清理, 与建筑垃圾一同处理;禁止直接将工地泥浆排入城市排水管网或者河道;② 在施工过程中,物料堆放应尽量远离水体,须配以相应的遮盖措施,防止受雨水径流冲刷进入沿线水体,产生污染;③ 建材(包括废弃建材)、弃渣、生活垃圾的堆放、弃置点必须经地方环保部门的同意,严禁乱堆、乱弃;④ 施工营地应以租用民房为主,施工营地设置移动厕所,上清液和底泥由环卫部门定期抽运。 4.大气:① 施工渣土、建筑垃圾堆放超过24 小时不能完成清运的,应当采取遮盖、洒水等防尘措施;② 施工场地周围设置不低于2m 的围挡,减少工地扬尘,并且防治车辆驶入未完工路面而导致大量扬尘;③ 做好洒水抑尘工作,扬尘主要发生点必须进行洒水抑尘,包括和现有道路交叉口、施工场地出入口、拆迁现场、装卸点等;使用风钻挖掘地面或者清扫施工工地现场时,必须向地面洒水;④ 在施工工地内,设置车辆清洗设施以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运输车辆应当在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施工工地;⑤ 应当采用密闭车辆运输,委托具备密闭化运输条件的运输单位和个人。 5.固体废物:① 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工程渣土、沥青混凝土,应按照《**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管理规定》(2010 年11月8 ****政府令第50 号公布)的相关要求,及时外运,合理处置:②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③ 根据《**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2010 年市政府令第48 号),建设 工程施工现场堆放工程渣土的,堆放高度应当低于围档高度,并且不得影响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和各类管线、设施的安全。④ 路基施工产生泥浆、桥梁施工中钻孔灌注桩工艺清理出来的泥浆和钻渣不得直接排入水体,通过泥浆池处理,并经三级沉淀处理后,底层沉渣应及时清理外运。⑤ 在工程完工后1 个月内,应当将工地的剩余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干净,不得占用道路来堆放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对于建筑垃圾的处理,首先应考虑回收利用。 营运期: 1.噪声:① 安装道路限速标识,防止道路超速行驶;② 经常维持路面的平整度,避免因路况不佳造成车辆颠簸而引起交通噪声增大;③ 加强工程范围内的绿化(包括机非隔离带内绿化),尽可能设置浓密植物,减缓道路交通噪声的影响,该绿化费用已纳入工程费用;④ 检查隔声窗实施效果。 2.大气:① 加强道路绿化并加强对绿化的维护和管养加以减缓;② 加强道路清扫,确保道路路面清洁。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施工期: 1.噪声:① 已落实,使用了符合国家标准的低噪声设备和工艺,并定期进行维修和保养;② 已落实,合理安排了施工时间,本项目夜间不施工。③ 已落实,合理安排了运输车辆的行驶路线和时间,避开了居民点和聚集区域,运输车辆禁止超速、超载,禁止鸣笛;在距离敏感目标较近的路段,告知了周边居民,合理安排了施工时序,将高噪声设备作业安排在白天。④ 已落实,施工前封闭了施工场地,在施工区域周边设置了不低于2m 的固定硬质围栏,合理布局了施工现场,高噪声设备远离敏感目标布置。 2.振动:已落实,加强对振动施工机械的控制和管理,施工现场合理布局,施工期未造成临路建筑墙体开裂等状况。 3.废水:① 已落实,施工现场设置了排水沟、泥浆池、沉淀池及隔油沉砂池,冲洗废水、泥浆水等施工废水经预处理和施工机械设备、车辆及地面冲洗废水经隔油沉砂池处理后全部回用,未外排;② 已落实,临时土方堆放和作业场等远离河道布置,且已采取了遮盖措施,避免雨水冲刷;③ 已落实,建材(包括废弃建材)、弃渣、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合理处置,未乱堆乱弃;④ 已落实,在施工营地设置了移动厕所,生活污水由环卫部门定期抽吸外运,未外排。 4.大气:① 已落实,废弃渣土和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进行渣土处置时,采取洒水或遮盖等措施防治扬尘污染;② 已落实,施工前封闭了场地,施工场界设置了不低于2m 的固定硬质围栏;③ 已落实,在施工场地,尤其是道路交叉口、施工场地出入口、装卸点等扬尘主要发生点定期洒水抑尘;开挖的土方采取喷水或遮盖等措施以防止扬尘污染;施工单位制定了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并制定了专人责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的管理工作;④ 已落实,运输车辆离开施工场地前,在施工场地出口处清理轮胎和车身;⑤ 已落实,车辆采取了密闭化运输,委托具备密闭化运输条件的运输单位和个人,减少运输过程中的扬尘。 5.固体废物:① 已落实,本项目施工现场产生的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及淤泥沉渣等已按《**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管理规定》(2010 年11月8 ****政府令第50 号公布)的相关要求及时外运、合理处置;② 已落实,本项目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③ 已落实,本项目施工现场已设置2m 高围挡,临时堆放的建筑垃圾、土石方未超过围挡高度;④ 已落实,路基施工产生泥浆、桥梁施工中钻孔灌注桩工艺清理出来的泥浆和钻渣通过泥浆池处理,并经三级沉淀处理后,底层沉渣应及时清理外运,未直接排入水体;⑤ 已落实,施工结束后施工场地内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均已外运处置,未在施工场地内滞留。 营运期: 1.噪声:① 已落实,本项目已安装道路限速标识,防治道路超速行驶;② 已落实,项目实施了低噪声路面,并定期进行路面养护,维持路面平整度;③ 已落实,本项目工程范围内已种植绿化带;④ 已落实,据验收监测数据,本项目验收阶段验收调查范围内声环境可满足验收要求,建设单位已预留隔声窗措施费用,根据跟踪监测结果适时实施。 2.大气:① 已落实,本项目工程范围内已种植绿化带,并定期对其进行维护和管养;② 已落实,营运期将加强道路清扫,确保道路路面清洁以尽可能减少扬尘污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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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