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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项目(重大变动)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传真:0898-****6004
通讯地址:**市****服务中心
邮编:571400
传真:****6825
通讯地址:**市**区美贤路9号 ****生态环境厅环****管理处
邮编:570203
| 项目名称: | ****项目(重大变动) |
| 建设单位: | ****' |
| 建设地点: | **省****村委会221乡道靠近造坡村 |
| 环评单位: | ******公司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占地3607.31m2,总建筑面积约2500m2,建设HT-3000环保型烟熏烤炉120个,直接外购杀青后的槟榔青果进厂进行熏烤,全厂共设置3根熏烤废气排放口。 |
| 主要环境影响结论: | 通过对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分析,项目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在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后能够达标排放,项目的实施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是可接受的,因此该项目在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下,从环保的角度是可行的。 |
|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符合性: | 本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不属于《**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25年版)》禁止类和限制类。 |
| 选址合理性: | 本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省自然**和规划厅关于规范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函〔2024〕432号)要求、“关于印发槟榔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试行)的通知”、****办公厅****加工行业污染防治意见、《**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3年版)》及《****环境局****农业农村局****执法局关于全面整治槟榔加工业污染环境的通告》,不属于《**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25年版)》禁止类和限制类。 |
| 清洁生产水平: | 无 |
| 排污达标和排污总量控制可行性0: | 熏烤废气满足《槟榔加工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46/455-2018)中表1熏烤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满足《槟榔加工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46/455-2018)中表3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项目总量为重大变动后项目总量指标氮氧化物增加了1.8t/a,大于0.1吨,故建设单位还需向主管部门申请新增总量1.8t/a,最终总项目总量指标为3.46t/a。 |
|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可行性: | 加强厂区绿化 |
| 环境质量与环境功能区: | 项目区域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中二级标准要求 |
| 环境风险控制: | (1)油类物质入库贮存后,须做好情况记录,记录上须注明名称、来源、数量、特性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库时间、存放位置、使用时间等。(2)项目应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3)项目配备应急物资及急救物资。(4)危废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建设,危废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
| 公众参与意见: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