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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要求,对******项目污染防治设施调试起止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省**市顺****社区**路3号富明工业区A座101,中心地理位置为东经:东经:113度19分10.749秒,北纬:22度45分41.154秒,占地面积为1470m2,建筑面积为1470m2。项目总投资为100万元,主要从事塑料外壳生产销售,计划生产能力为塑料外壳600万个/年,模具200套/年。 竣工日期:相关废水、废气、噪声处理设施已经于2025年5月1日建成竣工,现进入调试。 调试的起止日期:2025年5月2日至2025年5月31日。 项目从建设至竣工期间未收到针对本项目的环境投诉、****环境保护部门的处罚等,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管理制度。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以公示,如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任何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司提出书面反映。 联系单位:******项目 联系人:昌先生 联系方式:135****678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