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和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环境治理 严密防控环境风险的指导意见》(环固体〔2025〕10号)要求,持续优化我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结构,引导社会资本合理投资,现将**市2025年度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设引导性建议的发布如下。
一、危险废物产生情况
2024年,全市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产生量为5.43万吨,涉及《国家危险废物名录》50个类别中的11类,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以焚烧处置残渣、医药废物为主。
二、危险废物处理情况
2024年,全市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量1.79万吨,处置量3.62万吨,委托外部有资质收集经营单位收集量0.023万吨,内部贮存量0.0068万吨。
三、危险废物跨省移出情况
2024年,跨省移出危险废物0.084万吨,主要类别为废铅蓄电池、废催化剂。
四、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情况
2024年,我市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企业数10个,核准经营规模21.658万吨/年,其中,危险废物利用规模20.15万吨/年,危险废物处置规模0.1095万吨/年,危险废物收集规模1.3985万吨/年。危险废物实际经营量1.766万吨/年,其中,危险废物利用1.6248万吨/年,危险废物处置0.0728万吨/年,危险废物收集0.0684万吨/年。
四、投资引导性建议
目前,全市危险废物收集利用处置能力总体过剩,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等特定类别危险废物缺乏经济可行的利用途径,危险废物利用产业链精深加工不够,存在低水**同质化竞争现象。为推动全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与产废情况总体匹配,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建议社会资本投资重点关注下列内容。
(一)鼓励投资建议类
1.特定类别危险废物利用项目。鼓励针对焚烧处置残渣(以生活垃圾焚烧飞灰为主)等危险废物类别开展综合利用。
2.危险废物填埋处置方式替代项目。对能够综合利用的危险废物类别,在确保环境安全的前提下,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装备开展综合利用,逐步替代填埋等终端处置方式。
3.危险废物产业链延延伸项目。鼓励现有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项目提标升级改造,逐步延伸产业链。鼓励****工业园区配套建设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和自行利用设施项目。鼓励企业对现有自建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进行提升改造,建设高标准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
(二)谨慎投资建议类
1.能力过剩类别的**项目,如:危险废物焚烧类集中处置项目;废矿物油、废铅蓄电池等集中收集项目;废矿物油、含油污泥等**化利用项目。
2.以市外危险废物原料为主的**项目。
建议投资者理性判断我市危险废物收集利用处置市场,在投资危险废物收集利用处置设施建设时,应充分做好项目可行性论证和市场调研,防范投资风险,避免产能闲置。
特此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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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