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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提交的《****关于办理****地表水供水工程项目取水许可的申请》(吕峪水字〔2024〕106号)及相关资料收悉。
我厅组织对该工程水**论证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进行了严格审查,并提出了审查修改意见。建设单位组织对相关材料进行了补充、修改、完善。经对修改完善后的材料进行复核,我厅形成技术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位于**县北峪口村北,控制流域面积1876km2,总库容1.166亿m3,主要任务为以防洪为主,结合灌溉、发电等综合利用。
二、同意该工程取水水源为文峪河地表水,批复工程总取水量7070万m3/a,其中:工业和生活取水量3300万m3/a、农业灌溉取水量3770万m3/a;批复****水电站发电取水量10340万m3/a。
以上批复的年取水量是多年平均情况下的最大取水量,遇到重大旱情以及其他需要限制取水的情形时,计划用水管理单位可以紧急限制该工程取水。
三、同意该工程生活、工业、农业、生态取水口分别设在总渠首闸(东经112°01′48.3″、北纬37°30′23.8″****电站尾水渠(东经112°01′14.5″、北纬37°30′32.9″),****水电站取水口设在****大坝右岸泄洪供水发电洞进口(坐标:112°01′14.5″、北纬37°30′32.9″)。
四、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务院《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水利部《关于强化取水口取水监测计量的意见》(水资管〔2021〕188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财税〔2024〕28号)、****财政厅 ****总局****税务局 ****水利厅《关于明确我省水**税改革试点有关政策的通知》(晋财税〔2024〕9号)等有关规定,安装符合有关标准规范要求的取水在线计量设施,并确保运行正常;严格执行计量取水、计划用水、有偿用水制度,建立取用水台账,并按时足额缴纳水**税。
五、建设单位应加强各项节水和水**保护措施,积极实施节水技术改造,加强节约用水和用水计量管理,严格落实节约用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按时申报用水计划和报送实际用水量。
六、鉴于该工程取水工程及设施已建成,建设单位应及时向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有关申验资料,申请核发取水许可证。
若该工程的性质、规模、取水地点、取水量、取水用途、取水方式等发生重大变化,建设单位应当重新申请取水许可。
七、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审查意见的有关要求,并在收到本决定书后,及时将该工程水**论证报告书报送相关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相关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加强属地管理和计划用水管理,****水利局负责该工程取水许可的日常监督管理。
联系电话:0351-****435
附件:****水**论证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水利厅
2025年5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水**论证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根据国务院令《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的规定,****委托****编制完成了《****水**论证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水利厅于2024年11月22日在**主持召开了《报告书》技术审查会,参****水利局,****水利局、****水利局、****水务局****水利局,会议成立了专家审查组,在听取了编制单位的汇报,经认真审查讨论,形成如下审查意见:
一、****建于1961年,位于汾河一级支流文峪河出山口处的**县北峪口村北,控制流域面积1876km2,总库容1.166亿m3,原设计是一座以防洪为主,结合灌溉、发电等综合利用的大(2)型水库;其上游26km****水库,控制流域面积875km2,总库容10137万m3。现状****供水对象为文峪河灌区及**县、**市、**市城镇工业企业用水等。2018****水利局为****核发了取水许可证(取水(晋吕)字〔2018〕第00067号),****取水指标为7070万m3/a,取水用途为农业灌溉兼工业供水,取水许可证有效时间至2023年7月29日,现取水许可证已过期。
二、《报告书》分析论证,2025年规划水平年,****水库与****供水区地表水合理取用水量为10450万m3,其中:**供水工程供水区1800万m3/a(工业1100万m3/a、50%年份农业灌溉700万m3/a),****供水区8650万m3/a(工业2747万m3/a、城市生活553万m3/a、50%年份农业灌溉5350万m3/a),文峪河灌区灌溉面积达到有效灌溉面积49.65万亩。核定的城市生活、工业及农业灌溉取水指标均符合《**省用水定额》(DB14/T1049.4—2021、DB14/T1049.2—2021、DB14/T1049.4—2021)的要求;核定****水电站发电需水量10340万m3/a,****水电站装机容量3300kW。
三、《报告书》节水评价基本符合《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技术要求》,各用户取用水指标合理,符合节水政策,节水评价通过审查。
四、《报告书》经分析论证,****1956-2022年多年平均天然径流量16996万m3。2025年规划水平年,在满足预留下游河道生态基流情况下,****水库和****联合调度可供水量为10967万m3,其中城镇生活及工业5617万m3(供水保证率95%)、农业灌溉5350万m3(灌溉保证率50%),可满足供水区需求。
五、****水利厅关于明确柏叶口、**供水及****可供水量有关事项的函(晋水**便〔2023〕54号),****可按照现持有取水许证取水量7070万m3/a办理取水许可,其中,工业和生活3300万m3/a、农业灌溉3770万m3/a。
****水电站发电调度服从防洪、生态及供水要求,利用****泄洪供水发电洞进口引水发电,经计算,水电站平水年发电可利用水量10340万m3/a,可以满足发电需水量10340万m3/a的需求。
六、****地表水所检测指标除总氮外,其余检测项指标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要求,经处理后可作为工业和生活用水水源。
八、****生活、工业、农业、生态取水口分别位于总渠首闸(东经112°01′48.3″,北纬37°30′23.8″****电站尾水渠(东经112°01′14.5″,北纬37°30′32.9″);****水电站取水口位于****大坝右岸泄洪供水发电洞进口(112°01′14.5″,北纬37°30′32.9″)。
九、****为供水工程,本身基本不产生退水。供水对象农业灌溉为非充分灌溉,基本无退水;工业企业废水须经处理后回用,不得外排。
十、业主单位应严格遵守水**管理和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加强节水、取水、供水管理,完善计量、节水等设施和在线监控设施,按时申报供水计划和报送实际供水量,并接受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综上所述,《报告书》资料丰富,内容全面,论证方法正确,结论客观实际,基本符合《建设项目水**论证导则》《建设项目水**论证导则 第1部分:水利水电建设项目》的要求,节水评价通过审查。经调节计算,****地表水可满足****总供水量7070万m3/a,其中,工业和生活3300万m3/a(95%保证率),农业灌溉3770万m3/a(50%保证率)的需求,水电站发电取水量10340万m3/a。
《报告书》通过审查,可作为业主单位办理取水许可手续的技术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