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年06月03日
按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现将******执法总队承办的辽海渔(渔)罚〔2025〕1002号、辽海渔(渔)罚〔2025〕1003号、辽海渔(渔)罚〔2025〕1013号、辽海渔(渔)罚〔2025〕1014号、辽海渔(渔)罚〔2025〕1015号、辽海渔(渔)罚〔2025〕1016号、辽海渔(渔)罚〔2025〕1017号、辽海渔(渔)罚〔2025〕1018号行政处罚结果予以公示。
附件:行政处罚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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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3日
行政处罚结果公示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行政相对人 名称 | 处罚决**期 |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决定种类和内容 | 行政处罚依据 |
| 1 | 辽海渔(渔)罚〔2025〕1002号 | 李阳 | 2025年 5月29日 | 未按规定配齐渔业职务船员 | 罚款人民币40000元整 | 《中华人民**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第一项 |
| 2 | 辽海渔(渔)罚〔2025〕1003号 | 李** | 2025年 5月29日 | 未保证渔业船舶符合最低配员标准 | 罚款人民币3000元整 | 《中华人民**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 |
| 3 | 辽海渔(渔)罚〔2025〕1013号 | 祖坤 | 2025年 5月29日 | 违反捕捞许可证关于作业类型的规定进行捕捞 | 罚款人民币20000元整 | 《中华人民**国渔业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省渔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
| 4 | 辽海渔(渔)罚〔2025〕1014号 | 李洪生 | 2025年 5月29日 | 未按规定配齐渔业职务船员 | 罚款人民币40000元整 | 《中华人民**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中华人民**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第一项 |
| 5 | 辽海渔(渔)罚〔2025〕1015号 | 殷配鑫 | 2025年 5月29日 | 违反禁渔区及捕捞许可证关于作业类型、场所的规定进行捕捞 | 罚款人民币20000元整 | 《中华人民**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省渔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四条; |
| 6 | 辽海渔(渔)罚〔2025〕1016号 | 李洪龙 | 2025年 5月29日 | 违反禁渔区及捕捞许可证关于作业类型的规定进行捕捞 | 罚款人民币40000元整 | 《中华人民**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省渔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四条; |
| 7 | 辽海渔(渔)罚〔2025〕1017号 | 张斌 | 2025年 5月29日 | 违反捕捞许可证关于作业场所的规定进行捕捞 | 罚款人民币10000元整 | 依据《中华人民**国渔业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省渔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
| 8 | 辽海渔(渔)罚〔2025〕1018号 | 明宗祥 | 2025年 5月29日 | 违反捕捞许可证关于作业场所的规定进行捕捞 | 罚款人民币10000元整 | 依据《中华人民**国渔业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省渔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