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25年05月09日 |
| 标 题:****委员会关于**索英鑫能共模300MW900MWh储能电站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 |
| 发文字号:来发改审批〔2025〕97号 | 发布日期:2025年05月09日 |
****改革局:
《****改革局关于请予审查**索英鑫能共模300MW900MWh储能电站项目节能报告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壮族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 (桂发改环资〔2017〕635号),经组织专家评审,提出如下节能审查意见:
一、项目采用的建设方案和主要技术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节能法规及节能政策的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项目代码为****。建设单位为****。建设地点位于**市五矿马鞍上布井。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占地面积26640平方米。项目储能容量300MW/900MWh,配套建设一座升压站,本期主变为2台容量200MVA有载调压变压器,主变电压比为220/35kV。
整站将储能系统分为15个储能子系统,单个储能子系统容量为20.1MW/60.18MWh,该子系统由3个6.7MW/20.06MWh储能单元组成;20.06MWh储能电池单元由4台5.015MWh储能电池舱组成,每台5.015MWh电池舱接入1台PCS直流侧。交流升压一体机单舱额定功率为6.7MW,含4台1667kW的PCS(实际额定功率为1750kW,降额至1667kW运行)和一台0.69kV/35kV升压变压器,4台PCS并机接入变压器低压侧。每4套电池舱经1套变流升压一体机升压至35kV。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购置储能设备,安装储能系统等。项目总投资130000万元。项目拟于2025年8月开工建设,2026年4月建成投产,总工期9个月。
三、项目达产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超过6773.08吨标准煤(当量值)/16037.15吨标准煤(等价值)。项目主要能源消耗品种为电力。其中年消费电力5511.05万kW﹒h、折当量值6773.08tce,折等价值16037.15tce;项目年综合能耗总量折当量值6773.08tce,等价值16037.15tce。
四、项目建设单位应根据审查意见加强项目设计、施工等方面的管理,优化用能工艺,选用高效节能设备,落实各项节能措施,确保项目能效达到国内先进水平。要将能效指标作为重要的技术指标列入设备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落后工艺和设备。要切实加强用能管理,严格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三级能源计量管理体系和能耗在线监测系统。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应与主体工程同步投产。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建设单位要及时组织节能验收并报你单位备案。
五、请你单位对项目设计、施工、节能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并将能耗替代方案落实情况和项目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作为节能验收重要内容。要及时报告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和有关重大事项。
六、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调控工作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生态文明要求,促进节能降耗、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制度性安排。项目投产预计对**市完成能耗强度降低目标影响较小。请指导重点用能单位做好绿电消费和购买绿证工作,确保完成能耗强度降低目标。
七、我委将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适时进行跟踪检查。
八、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逾期未开工建设或建成时间超过节能审查报告中预计建成时间2年以上的项目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项目建设内容、能效水平等发生重大变更,或年实际综合能源消费量超过节能审查批复水平10%以上的,应及时向我委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委员会
2025年5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