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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06-06 15:57
2025-开34号
**市******公司向我委提出申请,要求审批2#厂房(丙类)项目《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经济开发区丹溪大道北侧雁沙路东侧。工程项目建筑占地面积1412.86m2,建筑面积8657.64m2(其中地上计容建筑面积8574.70m2,地下水泵房面积82.94m2),建筑规划高度23.870m,建筑消防高度23.920m,地上建筑层数六层。现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我委将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材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6月6日至2025年6月15日十天,公示地点为**市******公司项目现场、****人民政府网。
如本行政许可直接涉及公民(法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及申请听证等权利。请于公示期内,持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及本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明),以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申报。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
联系电话:****9672****开发区管委会)
公示详见:兰江导报、****政府网
现场公示:**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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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