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9037.39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绥**长铺子苗族侗族乡杉木坳 | ||
| 年限: | 64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2.100 | 建筑密度(%): | ≤45.000 | ||
| 绿化率(%): |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零售商业用地 | 3614.95 |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5422.44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50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425BA0132 | |||
| 起始价: | 2391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但新出让住宅用地(包括兼容住宅用地的其他地块)不接受个人参与竞买,也****公司进行开发建设为由接受个人参与竞买。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欠缴土地出让金或者闲置土地的单位和法律法规及公开出让文件另有限制的不得参与竞卖; 联合申请的,还应在网上提交《联合竞买协议》,协议应当明确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权利、义务,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5年06月05日 至 2025年06月25日 到 http://218.****.12:8888/portal/index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5年06月05日 至 2025年06月25日 到 http://218.****.12:8888/portal/index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6月25日 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5年06月25日 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标书代写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5年06月26日 10时00分在http://218.****.12:8888/portal/index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开工建设日期:自交付土地之日起12个月内开工建设; 2、开发建设期限:自交付土地之日起36个月内完成建设,并申请竣工验收; 3、公共设施建设期限:自交付土地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建设,宗地范围城镇道路及配套公共设施建设竣工后,****政府。。 4.本次拍卖起始价设定为2391万元,其中建筑物价款1611.07万元,土地价款779.93万元。竞买保证金为500万元,竞价幅度为10万元/次,不设置底价,遵循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交易过程中,溢价款将按照建筑物评估价款和土地评估价款的比例进行分摊。土地价款全部列入土地出让金,并按规定入缴国库;建筑物价款由竞得者在一个月内与**经发城****公司自行结算,不列入县财政收入。此外,其他应缴税费需由竞得人按照相关规定另行缴纳。 竞得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将竞买保证金全部转为土地出让金,并入缴国库,余款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缴清。 5、城镇住宅用地使用年限为64 年,终止日期为2089年12月30日;商服用地使用年限为34年,终止日期为2059年12月30日。 6、该宗地成交后,****中心交付给受让人,交付土地条件为拍卖时的土地现状。建筑物由**经发城****公司交付给受让人,交付建筑物条件为拍卖时的建筑物现状。交付时,****储备中心、**经发城****公司协商相关事宜。 7、该宗地公开出让成交后,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公开出让结果在《中国土地市场网》公示,并通知受让人依照本出让方案确定的土地******局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从交付土地之日算起。 8、宗地范围内建筑布局,应严格按照《建设用地规划条件通知书》(绥自然资[2025]地字第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9、受让人须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国土**部有关规定,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防治工作。 10、受让人在申请土地登记时,必须提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价款及相关费税支付凭证及其他相关资料。 11、受让方应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支付土地价款、开发与利用土地。如受让方违约,按照有关规定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进行处理。出让期满或****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重新处置。
八、 ****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绥**长铺镇中团路
联 系 人:杨来贵
联系电话:0739-****825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
开户账号:820********466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