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号:**** | 宗地编号:**国土(2025)09号 | |
| 宗地名称: | 用地类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 土地面积:28976.53平方米 | ||
| 主要用途年限(年):70年 | ||
| 所属行政区:**市/**县 | 批准机关: **县国土空****委员会 | |
| 规划用途: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面积:28976.53平方米 | 年限(年):70 |
| 地块位置:**县洋沙湖镇黄金路东侧 | ||
| 容积率:1.01%≤R≤2.8% | 绿地率:35%≤L | 建筑密度:JM≤22% |
| 限高(米):H≤80 | ||
| 公告开始时间:2025年05月08日 09时00分00秒 |
| 公告结束时间:2025年05月27日 09时00分00秒 |
| 挂牌开始时间:2025年05月28日 09时00分00秒 |
| 挂牌截止时间:2025年06月06日 16时00分00秒标书代写 |
| 报名开始时间:2025年05月28日 09时00分00秒 |
| 报名结束时间:2025年06月04日 17时00分00秒 |
| 资格审查方式:保证金 |
|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06月04日 17时00分00秒标书代写 |
| 保证金缴纳金额:1913.0万元 |
| 起始价:9562.0万元 |
| 增价幅度:100.0万元 |
| 出让限制方式:无限制 |
| 是否允许联合竞买:是 |
| ****公司:是 |
| 是否限制自然人购买:否 |
| 是否有底价:否 |
| 最高报价人(单位):**县公路****公司 |
| 最高报价:9662.0万元 |
| 结束时间:2025年06月06日 16时00分00秒 |
经 **县国土空****委员会批准,****决定以挂牌出让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 宗地编号: | **国土(2025)09号 | 交易编号: | **** | |||
| 宗地总面积: | 28976.53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县洋沙湖镇黄金路东侧 | |||
| 主要用途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01≤容积率≤2.8 | 建筑密度(%): | 建筑密度≤22% | |
| 绿地率(%): | 绿地率≥35% | 建筑限高(米): | 建筑高度≤80米 | |||
| 主要用途: |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平方米 ) | 土地级别 |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28976.53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913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 起始价: | 9562万元 | 加价幅度: | 100万元 | |||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但新出让住宅用地(包括兼容住宅用地的其他地块)不接受个人参与竞买,也****公司进行开发建设为由接受个人参与竞买。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国土(2025)09号:交地条件:净地交付。(五)特别说明:(1) 宗地网上成交后,竞得人需在五个工作日内来****进行竞买资格的后审,资格审核不合格的竞得人将撤销其网上成交结果。资格审核通过后竞得人与****签订《土地出让成交确认书》,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十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预期视同竞得人自动放弃,土地成交价款不予退还;(2)具体规划要求见2021年6月3日****《**县洋沙湖镇黄金路东侧一地块规划条件》(2021)**自然资字39号和2025年4月30日****《关于延期**自然资资(2021)39号规划条件通知书的函》**县自然资字(2025)2号;(3)竞得人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竞得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或保证金,出让人有权重新组织出让并由竞得人赔偿相关损失;(4)竞买人在竞买前须认真实地察看并全面阅读有关挂牌文件,如有异议,应当在提交竞买申请前向****提出书面意见。申请一经提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挂牌文件及宗地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局****中心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5******厅办公室《关于对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逾期未上报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核的通知》中规定:对出让公告自保证金缴纳截止之日起超3个月或成交公示截止超一个月的土地,不允许录入土地出让电子合同,竞得人在竞得宗地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造成电子出让合同签订不了的由竞得人自行负责。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5年05月08日09时00分至2025年05月27日09时00分到**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http://222.****.198:9094/portal/index)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2025年05月28日09时00分至2025年06月04日17时00分到**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http://222.****.198:9094/portal/index)提交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6月04日17时00分。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系统将在2025年06月04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参与竞买。标书代写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国土(2025)09号:2025年05月28日09时00分至2025年06月06日16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无
八、 ****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省**市**县**县文星******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竞买申请人在**省(**市)国有资产**交****银行
银行账号:随机竞买保证金子账号
出让人名称:****
2025年05月08日
交地条件:净地交付。
(五)特别说明:(1) 宗地网上成交后,竞得人需在五个工作日内来****进行竞买资格的后审,资格审核不合格的竞得人将撤销其网上成交结果。资格审核通过后竞得人与****签订《土地出让成交确认书》,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十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预期视同竞得人自动放弃,土地成交价款不予退还;(2)具体规划要求见2021年6月3日****《**县洋沙湖镇黄金路东侧一地块规划条件》(2021)**自然资字39号和2025年4月30日****《关于延期**自然资资(2021)39号规划条件通知书的函》**县自然资字(2025)2号;(3)竞得人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竞得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或保证金,出让人有权重新组织出让并由竞得人赔偿相关损失;(4)竞买人在竞买前须认真实地察看并全面阅读有关挂牌文件,如有异议,应当在提交竞买申请前向****提出书面意见。申请一经提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挂牌文件及宗地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局****中心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5******厅办公室《关于对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逾期未上报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核的通知》中规定:对出让公告自保证金缴纳截止之日起超3个月或成交公示截止超一个月的土地,不允许录入土地出让电子合同,竞得人在竞得宗地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造成电子出让合同签订不了的由竞得人自行负责。
| 1 | ****258883 | 2025-06-04 09:47:44 | 9,662.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