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尖草坪区柴村街道横岭村居民生活用水 项目取水许可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审批
山西-太原-尖草坪区
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0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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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水审批决〔2025〕306号
**市**区柴村街道横岭村居民生活用水 项目取水许可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市**区柴****经济**社:

你单位提交的《关于**市**区柴村街道横岭村居民生活用水项目取水许可的申请》(横岭发〔2024〕1号)及相关资料收悉。

该项目所在**市**区为山丘区地下水过度开采区,鉴于项目供水对象主要为农村生活用水,我厅组织对该项目水**论证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进行了严格审查,并提出了审查修改意见。建设单位组织对相关材料进行了补充、修改、完善。经对修改完善后的材料进行复核,我厅形成技术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位于柴村街道横岭村,该自然村位于**西部山区,现状居民生活用水从距离2.1km的庄头村水源井提水至村庄蓄水池,冬季因管道受冻无法供水。**区美丽乡村重点示范建设项目(一期)计划在横岭村西南新开凿一眼水井,以满足村庄居民生活用水需求,2023年12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批复。

二、鉴于该项目主要为保障农村居民生活用水,属于保障民生需求的合理新增生活用水项目,结合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意见,目前周边暂无可替代地表水源,且自来水供水管网未覆盖,同意该项目取水水源为当地岩溶地下水;批复总取水量2万m3/a,其中:生活取水量1.94万m3/a,管网漏失水量0.06万m3/a。待公共供水管网具备供水条件后,须对岩溶地下水进行置换。

以上批复的年取水量是多年平均情况下的最大取水量,遇到重大旱情以及其他需要限制取水的情形时,计划用水管理单位可以紧急限制该项目取水。

三、同意该项目取水口设在横岭村西南,坐标:东经112°24′46.45″,北纬37°58′59.10″。

四、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务院《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水利部《关于强化取水口取水监测计量的意见》(水资管〔2021〕188号)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财税〔2024〕28号)、****财政厅 ****总局****税务局 ****《关于明确我省水**税改革试点有关政策的通知》(晋财税〔2024〕9号)等有关规定,安装符合有关标准规范要求的取水在线计量设施,并确保运行正常;严格执行计量取水、计划用水、有偿用水制度,建立取用水台账。

五、建设单位应加强各项节水和水**保护措施,积极实施节水技术改造,加强节约用水和用水计量管理,严格落实节约用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按时申报用水计划和报送实际用水量。

六、取水工程或者设施建成并试运行满30日,建设单位应提交有关申验资料,经验收合格,并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发放取水许可证后,方可投入运行。

项目取水申请批准后3年内,取水工程或者设施未开工建设的,本次取水申请批准文件自行失效。若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取水地点、取水量、取水用途、取水方式等发生重大变化,建设单位应重新申请取水许可。

七、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审查意见的有关要求,并在收到本决定书后,及时将该工程水**论证报告表报送相关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相关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并加强属地管理和计划用水管理,****水务局负责该项目取水许可的日常监督管理。

联系电话:0351-****435


附件:**市**区柴村街道横岭村居民生活用水项目水**论证报告表技术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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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20日


附件

**市**区柴村街道横岭村居民生活用水项目水**论证报告表技术审查意见

根据国务院令《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的规定,**市**区柴****经济**社委托****编制完成了《**市**区柴村街道横岭村居民生活用水项目水**论证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于2025年3日邀请有关专家对《报告表》进行了函审。根据函审专家意见,形成如下审查意见:

一、**市**区柴村街道横岭村居民生活用水项目位于柴村街道横岭村。该自然村位于**西部山区,不具备城乡供水一体化条件,现状居民生活用水从距离2.1km的庄头村水源井提水至村庄蓄水池,输水距离约5km,相对高差约100m,提水成本较高,且冬季因管道受冻无法供水。**区美丽乡村重点示范建设项目(一期)计划在横岭村西南新开凿一眼水井,以满足村庄居民生活用水需求。2023年12月,**市尖草****管理局以草坪审管投〔2023〕53号对**区美丽乡村重点示范建设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予以批复,项目代码****。

二、《报告表》分析论证,供水人口625人,核定该项目取水量2.00万m3/a,其中居民生活取水量1.94万m3/a,管网漏失水量0.06万m3/a。居民生活取水指标85L/p.d,符合《**省用水定额》的要求。

三、《报告表》在分析区域水**状况及其开发利用现状等基础上,确定该项目取水水源为当地岩溶地下水,该取水方案符合当地水**合理配置的要求。

四、根据水利部水资管〔2020〕280号文和办资管〔2025〕6号文,**区属山丘区地下水过度开采地区,该项目为民生保障用水,不属于限批范围。

五、该项目拟新凿水井1眼,开采岩溶地下水,设计井深约700m,单井出水量10m3/h(8.76万m3/a),可以满足该项目取水量2.00万m3/a的需求。取水口位于横岭村西南,坐标:东经112°24′46.45″,北纬37°58′59.10″。

六、岩溶地下水水质所检测项指标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水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可作为该项目生活用水水源。

七、现状居民生活污水排入旱厕,定期清掏用于农田施肥。**区美丽乡村重点示范建设项目(一期)实施后按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要求收集处理。

八、业主应严格执行水**管理和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全面落实节约用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加强节水、取水、用水和退水管理,安装完善计量设施和取水口在线监测设备,按时申报用水计划和报送实际用水量,并接受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综上所述,《报告表》基础资料丰富,内容全面,论证方法正确,结论客观实际,基本符合《建设项目水**论证导则》的要求。该项目取水水源为当地岩溶地下水,可以满足该项目取水量2.00万m3/a的需求。

《报告表》通过技术审查,可作为业主单位办理取水许可手续的技术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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