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全县2025年度县级苏陕协作资金项目谋划储备、资金申报等工作,切实发挥苏陕协作资金的带动作用,结合《县级苏陕协作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定政办发〔2024〕109号)要求,现就2025年苏陕协作项目征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一是坚持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有效衔接,着力提升地区自我发展能力。申报项目建设内容应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有效衔接、着力提升地区自我发展能力有关,不得申报无关项目。
二是突出重点方向和项目带动性。申报项目类型应以提升地区自我发展能力为重点,以产业发展、就业帮扶、消费帮扶等类项目为主导,助力农村人口特别是脱贫人口就业增收。适当集中资金建设上规模、带动强的特色产业链项目和补短板、受惠广的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
二、申报方向
申报项目要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有效衔接、着力提升脱贫地区自我发展能力,具体支持类型如下:
1.发展县域主导产业和乡村特色产业项目,包括特色种养、加工制造、文化旅游、****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等,以及区域品牌培育、三产融合示范、科技转化平台等促进产业提质增效项目。
2.劳务协作方面项目,****工厂、帮扶车间,实施劳务招聘和技能培训,搭建就业服务平台等项目。
3.消费协作方面项目,包括县镇村三级物流网络和冷链物流设施建设、电子商务进农村等项目。
4.乡村建设和乡村社会事业发展方面项目,包括乡村道路、改厕、污水垃圾处理等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以及公共卫生、教育文化、科技服务、养老托育等项目。
5.乡村**试点示范、易地搬迁后续扶持、灾后恢复重建、协作创新、结对帮扶等项目。
6.人才交流方面项目,包括党政干部及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培训等项目。
三、申报资料及条件
(一)申报资料
1.资金申请报告一般包括:项目单位基本情况和财务状况、项目建设意义和必要性;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工艺技术、建设期限、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市场分析、经济社会效益、建设条件落实情况以及申请资金的数额和方式等相关情况。
2.项目必要资料。一般包括:项目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文件,项目土地证(现占地)或用地预审意见(新征土地),城市建设规划部门意见、环评文件、节能审批文件等。按规定不需要审批(核准、备案)项目需提供项目资金使用方案。
3.资产权属方案。协作项目资金形成资产的,项目单位提交资产归属相关方案或文件,明确责任和产权关系。
4.其他相关材料。包括项目绩效目标表,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相关带动成效材料。
(二)申报条件
1.项目有利于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同时应符合国家、我省、我市法律法规、产业政策。
2.项目审批(核准、备案)、规划、土地、环保、能评等必要手续齐全。
3.在建或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
4.项目单位具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无违法违规行为,无不良信用纪录。
5.资金权益归属明确。
6.经营性项目前期研究论证充分,市场预期收益较好。资本金注入项目需明确出资人代表。
四、具体要求
各镇(街道)、部门和企业按照《县级苏陕协作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和本通知要求,遴选拟支持的具体项目,对项目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初步审核,并对筛选后的项目进行。于6月13日前以正式申报文件(含项目征集表、项目****发改局扶贫产业股。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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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