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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科技园三期标识标牌工程
原项目编号: ****
原公告日期: 2025年06月04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科技园三期标识标牌工程项目招标文件补疑1
(项目编号:****)
第一部分: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拟委任人员资格”评审标准现修改为:标书代写
“1.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的,得2分,满分2分。
2.投标人拟委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相关专业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2分,满分2分。
1、2项合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采用一级建造师投标的应符合《****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规定,投标文件应提供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且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标书代写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
地址:**省**市高新区望**路900号
联系人:陈工
联系方式:0551-****1865
招标代理:****
地址:**市**新区**路2588号(**大道与**路**)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3149、****3831
2025年6月6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5年06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