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岭县蕉城镇中心幼儿园新建停车场项目

审批
广东-梅州-蕉岭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0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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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发改投审〔2025〕85号

关于******停车场项目概算的批复

******执法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停车场项目的立项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
****中心幼儿园周边道路交通压力,****幼儿园家长接送孩子的临时停车问题,经研究,同意该项目立项。批复内容如下:

一、项目编码:****

二、建设地点:****侧逢甲大道绿化带。

三、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改造面积约900平方米,挖除原有绿化区绿化及种植土558.90平方米,浇筑C30砼路面557.90平方米;拆除原有路沿石并**路沿石16.8米;原建筑外墙批灰喷真石漆57.60平方米;敷设排水管102.9米,**检查井9座;机械铣刨原砼路面242.30平方米,新铺沥青路面800.20平方米;安装挡车杆长106.2米及指示牌、警示爆闪灯等。

四、投资规模及资金筹措:


(一)项目概算总投资49.16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44.28万元,设计费1.55万元,监理费1.33万元,其他费用2.00万元。
(二)资金来源:争取上级资金,不足部分县财政统筹解决。

五、项目计划建设工期:2个月。

六、项目建设和入库管理事项:


建设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须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实施,并按项目入库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做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政府投资项目储备编制、三年滚动投资计划相关工作。

七、项目调整事项:


建设单位不得擅自扩大投资规模、改变建设内容或提高建设标准。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调整文件。

八、项目其他事项:


建设单位要确保项目建设的质量和安全生产,采用绿色节能设备,促使项目早日建成,充分发挥投资效益。
此复。

****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县领导裕君、永岭、光庆同志,县财政局、****建设局、自然**局。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