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住所变更登记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同意住所由原来的“**镇育才路”变更为“**镇**村会龙屯16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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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