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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5********677214L | 建设单位法人:殷俊 |
| 卢志科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 |
| **省****州**街道**路29号 |
| 黑支****电站110kV送出线路工程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61-输变电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20-D4420-电力供应 |
| 建设地点: | **省**广** 南屏镇、曙光乡、黑支果乡 |
| 经度:105.19917,105.12598 纬度: 23.77108,23.58202 | ****机关:文****生态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7-11 |
| 文环复〔2023〕3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3231 |
| 50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5********677214L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君邦****公司 |
| 914********422574W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04MA49RL592N | 竣工时间:2024-06-3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2-2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5-30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js-eia.cn/project/detail?type=6 proid=61f25099f****4268c406bc****026b6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①110kV黑支果乡农光互补升压站—220kV松林坡变线路工程:24.6km,②110kV线路π接110kV八宝变—空山变线路工程:5.6km,共30.200km | 实际建设情况:①110kV黑支果乡农光互补升压站—220kV松林坡变线路工程:23.419km,②110kV线路π接110kV八宝变—空山变线路工程:4.960km,共28.379km |
| ①验收阶段线路路径及部分塔基定位进行了优化调整,输电线路路径较环评阶段减少1.821km,属于一般变动;②不存在线路路径横向位移超过500m的情况,属于一般变动;③不存在因线路路径发生变化导致新增电磁和声环境敏感目标,属于一般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输变电 | 实际建设情况:输变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①加强施工期扬尘的防治,定时洒水降尘,防止扬尘污染周围环境。 ②料堆及基础处开挖临时堆放的土石方采用篷布覆盖防治扬尘。 | 实际建设情况:①~②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间,对开挖的土石方及砂石料采取了集中堆放、苫盖、定期洒水等措施,降低了施工扬尘对周边的影响。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①输电线路工程施工施工人员施工人员依托附近村庄生活设施,不在现场设施工营地。 ②塔基浇筑混凝土拌合冲洗废水经收集桶沉淀澄清后回用于塔基混凝土搅拌和洒水降尘,不外排。 ③施工场地远离地表水体布置,不得在地表水中清洗车辆及施工器具。 ④杜绝各种污水的无组织排放,特别是不得以渗坑、渗井或者漫流等形式排放,尤其是禁止排放到附近的地表水体。 | 实际建设情况:①线路施工人员租住于周边居民区,未设置施工营地,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纳入当地现有污水处理系统一并处理。 ②~④项目施工现场优先采用了商品混凝土,基本不产生施工废水,项目塔基尽量避开了雨天施工,但雨水冲刷工场地会产生含泥浆雨水,施工单位按需设置了临时沉淀池,场地冲刷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拌合或洒水抑尘,施工场地远离了地表水布置,禁止在地表水中清洗车辆及施工器具,未出现废水污染的现象。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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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①建筑垃圾分类集中堆存、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集中****政府指定的堆放场所处置。 ②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依托租用村镇居民房屋现有卫生设施处置;施工场地内产生的零星生活垃圾收集后带回居住村镇一起处置。 | ①施工单位对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各类垃圾进行了分类收集,能回收利用的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均进行了妥善处置,线路沿线未发现弃土弃渣、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随意丢弃的情况。 ②线路施工人员租住于周边居民区,未设置施工营地,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纳入当地现有垃圾处理系统一并处理。 |
| 1 | ①禁止在基本农田、生态红线、公益林、饮用水源保护区等区域设置牵张场、施工营地等临时设施,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对塔基处等破坏的地表进行植被恢复,并做好临时占地的生态恢复工作。 ②加强施工人员宣传教育和法律法规学习,做好线路施工期动植物的保护工作,禁止滥砍乱伐、严禁捕杀野生动物 | ①牵张场避让了生态保护红线、公益林、饮用水源保护区等区域,项目不设置施工营地区域,施工方在临时占地施工结束后进行土地平整并交由当地农户复耕或播撒草籽进行植被恢复工作,施工结束后已及时播撒草籽等进行植被恢复,因植被恢复在秋冬季,不利于植被生长,线路部分塔基处植被自然恢复效果不明显,施工单位立即采取植被恢复措施,对塔基周边再次播撒草籽等,截止验收调查期间,工程施工用地范围内植被正在恢复。②施工单位定期组织施工人员学习环保相关法律法规,未出现滥砍乱伐、严禁捕杀野生动物的情况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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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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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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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优化塔基、线路路径、施工场地布置,采取先进环保的设计施工方案,进一步减少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②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在征地红线范围内,强化施工期环境管理,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培训,设立警示牌,发放宣传手册。 ②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场地,选择乡土树草种进行植被恢复。不在生态红线内设置牵张场等临时占地,不在生态红线区内**施工道路。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①项目在设计阶段优化了杆塔塔型及线路路径,线路部分杆塔采用了高低腿设计,施工场地优先布置在植被稀疏区域,输电线路采用原状土基础,减小了项目占地及土石方开挖,减少了林木砍伐,有效减低了项目对周边的生态环境影响。 ②施工方在基础施工前划定了施工红线,严格控制塔基施工作业范围,施工单位加强了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工作,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单位对施工方进行监督,施工均满足环评及批复文件中提出的相应要求,加强了环境保护宣传培训,设立了警示牌,发放了宣传手册。 ③施工单位施工期间严格控制施工红线,施工结束后,及时对生态保护红线内的塔基周边裸露的土地进行整治并采取植被绿化措施,因植被恢复在秋冬季,不利于植被生长,工程施工用地范围内植被正在恢复。项目未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域设置牵张场等临时占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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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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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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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